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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立:無心維護資產 就不該持有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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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最近台灣發生了一宗意外,一名少女在等巴士的時候,被旁邊大樓17樓跌落的冷氣機擊中,送院不治。這件事情,很容易令人聯想起香港近日頻繁出現有石屎從大廈外牆跌落大街的事。

近日本港不時有混凝土塊從高處跌落,已經有途人被擊傷和汽車遭損毁。儘管到今天為止,都未有任何人死亡,那只是因為香港比較幸運,但誰都能夠看出來,只要情况持續,堪稱全球高樓大廈最密集地區的香港,這必然會發生。特別是我們已進入颱風季節,情况明顯會走向惡化。

面對這種問題,大家都會想到驗樓和維修,屋宇署也有發出強制驗樓通知,只是有大量大廈沒有執行。不少樓宇都沒有業主立案法團,而當中有業主是刻意無視;有業主太過年老,已經無力處理這問題;有些則是業主直接失聯,可能早已移民或長居海外,無懼任何懲罰。當中有很多實務上的問題,而自然地,也不是沒有各種方案,可以來個頭痛醫頭。

但是,我們是否應該把格局放大一點去看問題?那就是為何這些物業的業主們,沒有維護其資產的能力或意願?這件事本身就是一個問題。自古以來,權利與責任是相配的,誰願意承擔照顧、維護好資產的責任,誰才應該擁有資產,這是天理。擁有農地的人,不論自耕還是租出,都要經營好農地;能夠照料好封地,才有資格當領主。

如果擁有農地的人任其荒廢、無法維持治安公正的人成為領主,社會就會敗落、腐爛。有能力維護資產的人,無緣擁有資產;有資產的人,則無心維護資產;在這裏居住的人不擁有物業,擁有物業的人卻早身在海外,把物業都遺忘。這才是香港的最大問題,就是責任與權利的嚴重失衡。

我們需要的,並不僅是一個緊急的全港維修方案;我們需要的是全盤檢討資產擁有者的責任。資產應該由無能力維護它的人身上,轉移到有能力、意願維護它的人手上,由年壯的一代得到他們的權利並負起相關責任,這才是真正的目標。如果做不到這點,一個一堆權利綁在無法負起義務者的城市,要說有什麼好的未來,這有說服力嗎?

作者是專欄作家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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