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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家彪批有人「審時度勢」攻擊中大校董改組草案 梁振英點名指楊于銘曲解《基本法》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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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身兼中文大學校董的立法會議員提出私人草案,修改中大校董會組成方式及提高聘任校長門檻等,逾千名校友今於報章刊登聯署聲明,促請3名議員校董修訂已提交的條例草案。其中一名議員校董鄧家彪於《文匯報》撰文,質疑中大過去8個月沒有聯絡3名議員校董商議修例,亦無直接於校董會提出修例,反而在改革中大草案二讀審議階段才提出大量修訂,反問「是支持中大改革,還是想拖垮改革?」

鄧家彪於文章指,社會、議會及校董會早已掌握私人草案內容,質疑「個別校董」如今才配合校方提出一連串反建議及質疑,「為何去年12月沒有提、發表專責小組報告時沒有提,以至今年6月初刊憲時亦沒有提」,直至法案首讀後才「審時度勢」攻擊草案。文章又提到,受高薪的校方管理人員理應在中大管治架構改革保持中立,避免引起利益衝突嫌疑,鄧家彪又斥校方毫不避嫌,未得校董會同意及校董會主席支持下,積極游說不少立法會議員成立法案委員會,「詆譭草案及要求修訂」。

中大校友評議會選任校董楊于銘曾指3名議員校董未得校董會同意,自行將私人條例草案刊憲,有違程序公義。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則於facebook點名反駁楊于銘斷章取義及曲解《基本法》。

梁振英提及其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身分,指《基本法》列明特區政府可自行制定有關教育的發展和改進的政策,認為條文反映相關主體職權和責任在特區政府,「即使特區政府出面修改,甚至撤換中大校董會主席,都不能說違反『《基本法》保障院校自主原則』。」他亦指「院校自主不是完全自主」,又指「院校自主」和「學術自主」屢被濫用。

梁振英其後亦分享一封由中大校董兼新亞書院校董會主席梁英偉的信函,提及目前中大校董會主席查逸超、副主席陳德霖、三位立法會議員及特首委任的幾位校董均「團结一致贊成張宇人議員提出的修訂條例草案」,至於校長段崇智、副校長吳樹培及校董香樹輝等「是另一夥」,形容「校董會主席及副主席現在的工作是在苦戰中」,認為要盡快改制,方可改善中大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