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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格長者明起可與配偶共用醫療券 衛生署指會加強隨機抽查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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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已婚長者明(28日)起可與配偶共用醫療券,衛生署助理署長(長者健康)何理明表示,衛生署會加強例行監察及隨機抽查,有需要時會要求長者提供身分證明文件,以及要求相關機構提供有關資料,以確實雙方為配偶。他舉例,若使用者在一至兩年內的婚姻狀況多次改動,署方會跟進。

何理明今早於港台節目表示,衛生署會以風險為本監測計劃,除了加強隨機抽查,亦會留意異常交易及投訴。他指,針對醫療服務提供者,署方會留意是否有很多夫婦突然於同一個醫療服務提供者的服務單位,要求提供某種服務,如發現有異常會調查,有需要會轉交執法機構跟進。

被問及共用醫療券後累積金額上限達1.6萬元,會否增加被濫用及套現的機會,何理明表示,醫療券不能純粹用作購買藥物及器材,需經醫療服務提供者評估。他指,醫療券計劃的原意是希望長者定期使用基層醫療,做身體評估或預防慢性疾病等,認為累積金額上限達1.6萬元屬極端情況。

何理明表示,長者參與計劃後,如認為不適合繼續共用醫療券,可於網上下載相關文件,郵寄、傳真或電郵予署方,由署方取消有關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