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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管有兼兜售29隻瀕危龜鱉 41歲男被捕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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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與警方本月19日採取聯合行動,在大埔區一處所檢獲29隻受管制瀕危龜隻,以及7隻懷疑龜蛋和一批懷疑捕獵器具,拘捕一名懷疑涉案的本地男子。漁護署瀕危物種保護主任(行動)劉特銓指,檢獲的龜隻價值約10萬元,估計售予本地市場,仍在調查不同龜種的來源。

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督察黃永灝指,警方在去年10月接獲報案,稱懷疑有一名男子透過WhatsApp群組出售瀕危龜隻,估計售予本地市場。經調查後於本月19日突擊搜查一名41歲本地男子的住所,以懷疑非法管有狩獵器具、非法管有受保護野生動物及非法管有《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中附錄一及二的物種,拘捕該男子。黃指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行動中檢取29隻受管制龜鱉,均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的品種,當中涉及6個物種,包括14隻大頭龜、2隻黃緣閉殼龜、4隻馬來閉殼龜、2隻亞洲巨龜、4隻山瑞鱉及3隻烏龜,價值約10萬。劉特銓指,大頭龜成龜的價值可達每隻4000至5000元,山瑞鱉則每隻約500至600元,其餘龜種的價值約為數千元不等。

劉特銓指,任何人士若干犯《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而有關動物亦會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