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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非法集結及普通襲擊入勞教中心 青年認煽惑他人用汽油彈囚兩年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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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青年涉於2020年在社交媒體Telegram群組討論使用汽油彈,發布「最好用埋火魔(即汽油彈)先可以令人覺得勇武派歸隊」、「帶三支火魔夠唔夠」等留言,他今(31日)於區域法院承認兩項煽惑他人縱火罪,另兩項串謀煽惑他人縱火的交替控罪獲存檔法庭。法官姚勳智認為案情嚴重,但考慮被告認罪及自幼患過度活躍症等求情因素,加上他並非群組管理員,判囚兩年。

被告湯浩源(21歲)承認於2020年8月5日至8月14日之間,以及同年9月7日至9月13日之間,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人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毁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毁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毁或損壞。

辯方求情指,案件源於一群熱愛香港、對民主有執著的人,以為暴力可以解決社會問題,被告現在知道不能訴諸暴力,他仍熱愛香港和認為民主是出路,但會以正確方式爭取,亦已知錯;涉案的群組是公開群組,但一般Telegram用戶必須搜尋群組才能看到涉案的對話,影響力遠低於一般社交媒體帖文,而被告的留言空泛,沒有教授他人製作汽油彈,只是與他人討論使用汽油彈。

姚官判刑時引述被告背景,提到他中學畢業後任職搬運工人,在2020年因普通襲擊及非法集結判入勞教中心。被告自幼有過度活躍症,無法跟上學業進度,在2019年受社會事件影響病况惡化。其家人求情指他在成長路上遇上不少困難,但仍積極面對,僱主則稱讚他刻苦耐勞。

姚官採納兩年8個月及兩年為兩罪的量刑起點,兩罪同期執行,認罪後刑期為兩年。姚官在判刑後補充,家人對被告有很大支持,寄語他好好反省,刑滿後工作報答家人。被告在散庭後向旁聽席稱「幫我同Rachel講我好快出得返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