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社工起底開槍警 判緩刑繳5萬訟費 發佈於 1 年 前 2023 年 8 月 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西灣河交通警開槍擊中學生,學生其後被控搶劫等罪,註冊社工李柏納(36歲,圖)同情中槍學生及憤怒下,於2020年6月在facebook公開開槍警的名字,違反起底禁制令及匿名令,被控藐視法庭。他早前承認法律責任,昨在高院接受判刑。法官高浩文接納本案是單一事件,被告於拘捕後已盡早刪除涉案帖文,並向警方和盤托出事件,重犯機會較低,判處被告入獄21天,緩刑1年,並頒令向律政司支付5萬元訟費。 (反修例風暴) 相關文章:交通警反修例事件禁制令西灣河開槍 Up Next 海園:鯨背新傷硬物造成 料遭船撞 解剖團隊指兩傷口深及骨骼 存活率大減 不要錯過 「為優良教育」棄雙非兒 母抵港被捕 社署稱將與母商福利建議 男孩續暫住兒童院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阻差重審改認罪 青年囚3月1周 白衣人案附近餐廳:被告一直在舖 不識圖中人 白衣人案 控方指片段證執棍掟人 白衣人案控方開案兩頁紙 官令補充案發地點 暴動罪脫5人發還處理 官:需排期明年「無奈」 賴振邦稱非屠龍案主腦 押後10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