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社工起底開槍警 判緩刑繳5萬訟費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8 月 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西灣河交通警開槍擊中學生,學生其後被控搶劫等罪,註冊社工李柏納(36歲,圖)同情中槍學生及憤怒下,於2020年6月在facebook公開開槍警的名字,違反起底禁制令及匿名令,被控藐視法庭。他早前承認法律責任,昨在高院接受判刑。法官高浩文接納本案是單一事件,被告於拘捕後已盡早刪除涉案帖文,並向警方和盤托出事件,重犯機會較低,判處被告入獄21天,緩刑1年,並頒令向律政司支付5萬元訟費。 (反修例風暴) 相關文章:交通警反修例事件禁制令西灣河開槍 Up Next 海園:鯨背新傷硬物造成 料遭船撞 解剖團隊指兩傷口深及骨骼 存活率大減 不要錯過 「為優良教育」棄雙非兒 母抵港被捕 社署稱將與母商福利建議 男孩續暫住兒童院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稱未預期有人傷 英龍圍白衣人上訴駁回 4人「私了」警案 政府索賠20萬 示威施襲致警手指受傷 港大畢業生判賠15萬 曾發「光時」照遭投訴 社工停牌半年 紀委會建議書面譴責 註冊局:不足反映嚴重性 「原審容許加控犯錯」 鄭錦滿暴動罪獲撤 已刑滿出獄 鄭:遲來公義非公義 法律系女生暴動罪脫發還原審 擬不認罪將於明年4月開審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