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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騙遮仔會76萬貸 警長4罪判社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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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50歲時任警長分別訛稱沒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及虛報貸款每月所需還款額,詐騙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共逾76萬元貸款;他早前承認4項欺詐罪,案件押後至昨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考慮早前索取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接納報告建議,判240小時社服令。

被告羅志民(50歲)為前警長,目前報稱保安。辯方表示社服令報告正面,感化官考慮被告無案底、有悔意,建議判處社服令,辯方冀法庭跟隨報告建議。香官判刑時表示,考慮本案案情及辯方求情,加上社服令報告正面,接納感化官建議,就4項控罪各判處240小時社服令,同期執行。

【案件編號:WKCC 11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