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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浩鳴:中大改革 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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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中大校董會改革引發爭議,立法會議員張宇人、劉國勳、鄧家彪3名中大校董,於今年6月向立法會提交改組中大校董會的私人條例草案,提出將校董會成員由55人減至34人,成員由原本校內校外各佔約一半、比例約1比1,改為約1比2,目的是藉校外校董人數優勢,提高校董會管理能力。此外,校長及常務副校長須經校董會四分之三成員支持方可聘任;而校董會主席和副主席均由身兼校監的行政長官委任。

惟修例惹來一批中大校友於多份報章刊登聯署聲明,不滿該3名立法會議員以私人草案方式提出改組中大校董會。

中大內部無力推動改組 立會議員帶頭合適

改革並非今日之說。早在2002年,大學教資會發表「宋達能報告書」,明確提出香港受資助大學要推行管治架構改革,提升社會的問責和監督。中大校董會於2009和2016年曾試圖展開工作,惜未能成事。

或者有意見認為,立法會提出私人條例草案是有違「院校自主」,因正常情况下應由校董會推動改組,再由議員提出修例。惟過去20年來,中大校董會內部無力推動,法例和管理架構與現時實際情况之落差十分明顯。最合適的處理方法就是由代表公眾利益的立法會議員校董發揮作用,帶頭推動修例,希望盡快為本港公營大學完成管治和管理改革。

於7月下旬的立法會會議上,中大校董會主席查逸超承認「被架空」,例如未獲知會下被副校長(行政)及秘書長吳樹培繞過制定議程;至於去年10月中大更換校徽事件,他稱在公布前3、4周才得知此事,校方亦曾拒絕讓校董會討論更改校徽事宜,更有外界說法指更換校徽由查主席拍板,他亦感到荒謬。此外,他亦承認在多次查問下,至今未取得與校長薪金、獎金等有關資料;對於吳樹培作為秘書長參與聯署反對張宇人方案,更是有違中立。以上匪夷所思之情節,如果屬實,校董會內的混亂情况真是令人擔心。

倘中大管治失效 立會必考慮進一步行動

從中大校方對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的校園暴力表現、去年校長續任在沒有全球招聘下「急着通過」,還有中大更改校徽一事,加上多日來傳媒報道的大大小小行政和人事混亂問題,揭示中大管治確是千瘡百孔,這裏筆者就不詳細多提。筆者只想提出,作為一校之最高行政首長及代表人,中大校長段崇智卻一直以各種「理由」沒有出席立法會相關會議,不禁令人聯想他是否公開地逃避責任。

再者,據現行中大條例,3名議員代表立法會出任中大校董會成員,向立法會負責,並召開修例草案會議,對於要求校長出席會議解釋,絕對是合情合理合法。校長要為學校日常營運和行政決策負責,但現在不見得他負得起這份責任,這點確是令人失望及憤慨。

如果任由「不負責者」繼續逃竄,加上校董會內的管治失效,相信立法會作為公眾監察機構,必然會考慮進一步行動,將問題找出,將責任定論,將事情撥亂反正。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法政牧師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管浩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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