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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港擬規管眾籌 聯國專家質疑違人權公約無上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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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府早前提出諮詢文件研究規管眾籌活動,聯合國多名專家上周致函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關注港府要求眾籌須事先申請等建議,認為是過分繁瑣及可能打擊非牟利組織正當運作,可能違反國際人權公約下基本權利,實名眾籌捐款更可能造成寒蟬效應,建議港府檢討及重新考慮方案。

港屬成員 國際組織FATF倡鬆綁NGO

與此同時,香港特區本身都是成員的國際組織「財務行動特別組織」(FATF)提出公眾諮詢,建議放寬規管非牟利機構的指引行文,包括重申對非牟利機構的防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管應符合比例及風險為本,規管不應過分影響或窒礙非牟利組織正當活動。FATF今年初也決定,會就以眾籌對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課題做研究。

財庫局:正整理公眾諮詢意見 無其他補充

本港財庫局回覆查詢時稱,今年首季已完成規管眾籌的公眾諮詢,正整理及分析意見,以及與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商討細節。被問及會否待FATF完成眾籌研究或參考諮詢修訂,局方稱諮詢後的工作仍在進行,現階段無其他補充。

5名由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委任的專家上周致函中方,關注港府提出事先申請才可眾籌,會影響公民組織運作及自主,可能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參與專家包括監察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及反恐活動下基本自由的特別報告員。他們指出,限制包括外國資金在內的財政來源,可能影響批判及多元意見的組織,尤其是人權及女權組織。

專家說,港府建議成立的眾籌辦公室並無上訴機制或法庭介入,認為若拒絕眾籌申請,必須以書面清楚解釋並容許申請人有權上訴,以符合國際人權法下的程序要求。

至於港府方案建議將「有合理理由相信」威脅公共利益或國家安全的眾籌活動列為「非法眾籌」,專家質疑定義不清,提醒國家安全不應成為打壓反對聲音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