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觀點

朱子洛:要有人被石屎砸死 當局才改革強檢計劃嗎?

發佈於

【明報文章】過去一個月,油尖旺區接連出現多宗舊樓石屎剝落意外。7月初,先有旺角寶安大廈先後4日內出現兩次簷篷墜下和僭建物鬆脫的情况,不但導致一架貨車被擊中損毁,亦令車水馬龍的旺角道需要封路,影響旺角一帶交通和妨礙附近商店營業。到7月中,旺角福強工業大廈亦發生石屎剝落事故。

類似情况在7月尾亦再發生,油麻地廟街及旺角新興大廈分別在一小時內發生兩宗石屎剝落事故,加上西灣河麗灣大廈在同期亦塌石屎擊中途人,令港人人心惶惶,舊樓復修的問題迫在眉睫。

強制驗樓計劃的缺失

油尖旺區議會及後要求屋宇署交代寶安大廈等連串事件,但署方代表的回應卻難以令廣大市民安心:其一,署方代表竟未能回應自2014年向寶安大廈發出強制驗樓令以來,做過什麼後續跟進工作;其二,寶安大廈於事故前亦未有尚待執行的清拆令。

由此可見,強制驗樓計劃似乎未能有效阻止舊樓失修意外發生,不禁令人擔心社區內可能還有大量未被發現但有潛在危險的樓宇。

發展局長甯漢豪早前表示,近日大廈樓宇事故頻生,反映即使執行強制驗樓計劃仍未能根治問題。事實上,強制驗樓計劃之所以未能貫徹執行,原因除了執行速度和力度欠佳之外,更在於強制驗樓通知懲罰措施的阻嚇力不足。

若然大廈未曾完成強制驗樓的法定程序,屋宇署會以「釘契」方式處理;不過,如果業主沒有賣樓意欲,以「釘契」作為懲罰措施,可謂魚質龍文,難以推動業主主動執行相關驗樓程序,從而確保大廈安全。

及後,甯漢豪在7月30日會見傳媒時再提到,政府未來將重點處理改善樓宇維修的問題,包括加強監管及協調民政事務總署、市區重建局和屋宇署,提供更直接協助。其中,屋宇署已經識別到約1000幢狀况緊急的樓宇,署方會先安排維修,其後再向業主追討費用。

其實,有不少舊樓業主都希望可以盡快維修樓宇,但其大廈可能屬「三無大廈」(沒有業主立案法團、居民組織及管理公司),或者業主立案法團已經長期沒有運作。而即使有正常運作的法團,都不代表大廈能夠如願開展維修工程。

一來,大廈內可能有很多業主失去聯絡,以致未能召開業主大會,令大廈維修問題懸而未決。早前寶安大廈的事件正是一例,就算有運作中的法團,都難以召開業主大會,令強制驗樓令發出近10年,仍未能啟動大維修。

二來,業主立案法團或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可能令業主義務參與法團事務的模式瓦解。寶安大廈發生事故後,該大廈法團主席就被警察帶走問話,雖然最後無被起訴,但亦令很多業主擔心法團成員身分或會惹禍上身。擔任法團職位,純粹是義務性質,若大廈發生安全事故導致任何人命傷亡,往後可能會惹上官非,令更多業主不願參與處理大廈管理工作,長遠而言將使大廈日久失修及缺乏管理的情况惡化。

屋署介入維修無可厚非

對工程費用需做好把關

於緊急情况下,屋宇署介入及開展維修,也是正常不過的做法。不過,以往這些緊急工程索價不菲,向業主追討的費用,對比坊間市價往往高出一截。若屋宇署同時要緊急維修上千幢舊樓,在市場供應需求不成正比的情况下,可以想像這些工程的費用將更高昂,業主更加難以承受。

保持大廈結構安全,無疑是業主責任。若然業主任由大廈失修,又對政府的命令置若罔聞,屋宇署介入並向這些業主收取相應費用,確實無可厚非。不過,本人在社區中接觸到的,更多是於上文提及的那種業主。他們也很關注自己大廈的結構安全問題,惟因為以上種種原因,未能及時修葺大廈。倘若要他們如同其他疏於關注大廈結構安全的業主,面對同樣的高昂維修費用,實在於理不合。

應確保政策不會「殺錯良民」

因此,屋宇署實在有責任在介入維修時,為維修費用水平做好把關。屋宇署可考慮與市建局合作,以類同「招標妥」形式的程序,篩選價格合理的承建商,並向業主追討合理水平的費用;而對於大廈失修愛理不理的業主,應該要以其他方式作出相應懲罰,確保政策不會「殺錯良民」。

同時,發展局必須全面檢討強制驗樓計劃的執行速度、力度和懲罰措施阻嚇力,以確保計劃能夠檢測到真正處於危險狀態的樓宇,保障公眾人士安全。

作者是民主黨民政事務發言人、油尖旺區議會副主席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朱子洛]

繼續閱讀
贊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