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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令表現差公僕退休程序簡化 楊何蓓茵料可提升公務員士氣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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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提出多項措施簡化處理工作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的機制,公務員事務局長楊何蓓茵指出,現時有部分個案處理時間達2年,認為相關個案拖延太久對表現好的公務員不公平,甚至打擊士氣。她強調,簡化機制後對公務員於情理、程序都公平,相信亦有助吸引年青人加入政府。

楊何蓓茵今早於港台《千禧年代》中指出,公務員每年都會獲評核表現,可就其考績報告對上司表達意見及申述;如果有關人士長期表現欠佳,部門會先加勸喻、培訓甚至調職,若表現仍不達標,會給予「觀察期」作最後機會。她認為,公務員在各階段已有很多機會再申述,如到最後階段相信亦已累積很多評核及輔導,故即使簡化機制亦無損公平。

被問到簡化機制會否打擊士氣,楊何蓓茵說,現有機制存在很多不確定性,例如有關公務員可多次申請延長「觀察期」或申述時間,令處理時間拖長,會影響做得好的公務員,因他們要協助表現差的同事、作出補救,「如果我哋能夠迅速處理到(表現欠佳公務員),反而會令大家士氣好啲。」她又相信,新機制可吸引有志加入政府的的人士,「因為佢哋會知道,入到嚟政府佢哋有發揮嘅空間,佢唔會畀一啲表現唔好嘅同事去拖累。」

另外,本報今報道,公務員事務局上月底向公務員發出通告,規定由即時起,任何公務人員如被執法機關拘捕,須在7日內向其部門首長呈報。楊何蓓茵說,新措施的目的是處理好被捕人的工作安排,形容是維護公務水準的必要措施。她舉例指,如有關公務員涉及虐兒等的指控,但又負責幼兒工作,或會令服務對象感擔心,故當局要了解被捕人涉及的罪行,再視乎事件性質停職或調職;若被捕人最終無罪釋放,可獲發還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