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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鄒家成指「香港民族」與「中華民族」不相同 官質疑是否倡港獨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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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今(9日)踏入第102天審訊。被告鄒家成自辯指,他參選提出「香港民族主義」,旨在高舉族群利益。他認為一個民族應該建基於語言、價值和歷史等形成的共同體,香港民族和中華民族並不相同,「一國兩制」正正源於兩地「族群」的利益和價值不同。法官李運騰表示,鄒家成究竟有否提倡「港獨」,可能屬當前爭議的議題(live issue)。

鄒家成昨作供時哽咽拭淚,他今甫開庭表示抱歉,自言表現「有啲失禮」。鄒在辯方主問下表示,《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他的選舉文宣和傳單就刪去「民族抗暴」字眼,以免違反國安法。李官關注,鄒的facebook帖文以簡體字陳述「国安法」,是否故意為之。鄒確認是故意,指國安法經《基本法》附件三立法,並非由本地立法會立法,「我唔鍾意用返繁體字去講國安法」;他參選旨在表達反對國安法的聲音,沒有想過違反國安法。

法官陳仲衡問及,鄒家成曾在選舉論壇談及「中華民族」入侵,是否指中國共產黨。鄒稱對他而言,中華民族是干預港人自主權的宣傳工具,操控統治的人正正擁有中華民族思想;他在初選宣揚「香港民族」的理念,旨在建構香港民族。

鄒家成早前供稱擁護基本法,又指《基本法》和立法會為「精心設計的殖民工具」。鄒在庭上解釋,從信仰角度考慮「擁護」基本法,要結合現實考慮,「如果忽略現實嘅考慮,你嘅信仰只會淪為一種自我麻醉」。李官笑言,鄒是否擁護自己想象的「不存在的《基本法》」。法官陳慶偉則指,未必基於鄒的想象,好比各人對《聖經》有不同詮釋,《基本法》可以有不同解讀。

鄒家成曾發帖提及在立法會「打交」,鄒庭上解釋是指自衛,假設他受襲就會攻擊對方,「從來無諗過,開開下會主動冚佢一巴咁樣,?個太痴線啦」。聆訊明(10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