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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具體排核水時間待定 日領館:先確認名譽受損應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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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日媒《朝日新聞》早前引述消息報道,當地最快今年8月底排放福島核電站核污水。日本駐港總領事館回覆本報查詢表示,日本政府需要先確認「名譽及形象受損應對的工作情况」,再判斷具體排放時間及程序,現階段未有決定。領事館重申,福島「處理水」是向日本沿岸排放,如果有害,日本國民將首先受影響,並引述內地報告指福島預計每年氚總排放量,低於廣東陽江核電廠。

「倘有害 日人先受害」

日本駐港總領事館於回覆中引述國際原子能機構報告,稱排放入海的福島核污水符合國際安全標準,又指根據《中國核能年鑑》,廣東省陽江核電廠2021年的氚總排放量,是福島核電站「處理水」預計每年氚總排放量的5倍。領事館強調核污水是向日本沿岸排放,「假如這些水是有害的,首先受害的將會是日本國民,任何國家的政府都不可能進行會令國民受害的排放」。

稱專家已研6年 氚排放低華核廠4倍

對於有學者建議設立一年監察試用期、確保核污水處理方法可靠方再排放(見另稿),領事館稱未曾聽聞有關建議,稱當地專家討論及研究如何處理核污水逾6年,對長期保管以外的5種方法(注入地殼、地下掩埋、氫排放、以水蒸氣形式排入大氣、海洋排放)做過研究,海洋排放具「現實可操作性」,並提到中國及世界各地均有先例。

日方表示將會繼續「基於科學證據」,高度透明地向國際社會詳細解釋日本立場,加深各國理解。被問到當局未獲漁民同意就決定排放核污水,領事館表示日本將繼續向當地漁業人士、國民及各國市民解釋,同時進一步加強「廢爐」工作,推進福島重建。

就港府計劃收緊日本水產品進口限制,領事館冀港府重新考慮,並強烈要求撤銷目前對日本食品的進口限制;至於會否有反制措施,領事館稱「日本不是一個會採取不合邏輯的反制措施的國家」。

(福島核污水.系列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