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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決參與率 林順潮最低 江玉歡鄧家彪何君堯:通過最重要非在席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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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於今年1月至今共就24項政府法案三讀表決,當中16項在表決時的在席議員未達法定人數。本報並統計了89名議員在表決時在席次數,5名議員的參與率不足兩成,在席次數最少的是選委界別林順潮,只表決了3次,佔12.5%(見圖)。參與了4次表決的九龍東議員鄧家彪、選委界別江玉歡和何君堯均表示,最重要是法案已經獲得通過,而非他們是否在席。

5人參與率不足兩成 直選議員遜其他界別

立法會現屆89名議員由1月至今分別參與了3次至23次就政府法案的三讀表決,當中20名直選議員平均參與約9.4次表決,比30名功能組別議員及39名選委界別議員平均約12.5次為低,當中,選委界別林順潮僅就涉今年度《財政預算案》、區議會改革方案以及修例容許另類吸煙產品經香港轉運的3項法案中舉手或投票贊成,他於截稿前未回覆其他議案不在席因由。

江:參與審議沒偷懶 鄧:曾發表意見

有4名議員出席了4項政府法案表決,在席比例16.67%。江玉歡表示,曾參與多個法案委員會審議法案,「自問沒偷懶,亦非沒開會」,而她只做了一年多議員,未能掌握到各議員發言時間,「每人都要表達自己的忠誠意見」,故難以預計時間返回會議廳投票。她亦相信市民不希望議員只做「舉手機器」,「又不是沒有江玉歡就通過不了草案」。鄧家彪稱,曾在二讀或法案委員會發表意見「也可以說是有參與」,最重要是法案獲通過,又謂在二讀時一般便能判斷該法案是否獲整體議會支持,故未必「坐定定」。何君堯同樣稱,政治環境已回復正常,「symbolic(象徵性)的舉不舉手並不重要」,最重要是有效施政及執法。至於選委界別林琳則於6月初產子,7月5日復工,立法會在此期間共三讀通過了6項政府法案。

此外,參與表決次數最多的選委界別陳紹雄稱,參與大會、審議法案以至表態均是議員的重要職責,「希望大家出席多些、討論多些」,惟認為在席間要求點算法定人數或記名投票「未必有需要」,應保留靈活性讓議員自行判斷各項工作的緩急先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