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涉摑男童巴漢提堂 官批保釋9‧25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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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子涉嫌在鰂魚涌古蘭經教育中心多次掌摑一名13歲穆斯林男童,導致男童的左眼視網膜剝離,須做手術和留院觀察。涉事巴漢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控一項傷人罪,庭上披露他是持有「行街紙」的免遣返聲請人;法庭昨日批准被告保釋至9月25日再訊,其間不得接觸男童和男童的胞姊,亦禁止進入涉事教育中心。
控:被告為義工 正申免遣返聲請
巴籍被告KHAN Shahzad(35歲)昨日戴白色圍巾到庭應訊,報稱無業,持有俗稱「行街紙」的擔保書。控罪指被告本月5日在島鰂魚涌英皇道1048至1056號益發大廈地下「Madrassa Taleemul Furqan Islamic Union」,非法及惡意傷害男童X。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6星期,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X的醫療報告。庭上透露,被告為免遣返聲請人。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問到,被告為何身處涉事教育中心以及在案中有何角色;控方回應稱,根據警方資料,被告並非該教育中心教師,而是義工。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惟辯方提出保釋申請。徐官聽畢陳辭後,批准被告以5萬元保釋外出,下令被告交出旅遊證件、須居於報稱地址、每周須到警署報到3次,其間不准離開香港、不得踏足案發地點和接觸控方證人,包括男童X及男童的胞姊Y。
【案件編號:ESCC17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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