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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指政府處理村屋排污問題缺協調 傾向轉介個案至其他部門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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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布有關政府對新界村屋排污設施執管行動的主動調查結果,指負責的三個部門,包括環保署、食環署及地政總署之間的協作有不足,例如傾向將投訴轉介至其他部門,令個案經多番轉介仍未能解決。公署建議三個部門設跨部門工作小組,並制定資料交換機制。

根據現行法例要求,若在未有提供公共污水渠的新界鄉郊地區興建村屋者,須建造包括化糞池及滲水井的污水處理設施。公署審視環保署、食環署及地政總署的執管工作,指環保署較少傾向採取聯合行動,地政總署則著重轉介投訴予另外兩個部門,本身缺乏分項數據,認為地政總署未充分做好執管角色,而三個部門之間各持有不同資料,但缺乏資料交換機制。

公署發現的其中一個涉及村屋沙井淤塞的個案,指三個部門已聯合視察,確認沙井出水口設計有問題,經維修後仍有污水滲出,其中環保署認為業主維修未妥,要求地政總署按地契要求業主糾正,地政總署則認為事件涉及水污染管制條例及排放問題,食環署就認為屬渠管設計問題。公署認為,情况反映部門之間對間歇出現的問題束手無策,只期望其他部門處理。

申訴專員趙慧賢指,現行監察機制無實質措施確保業主履行處理排污的責任,往往在「出事」後才採取行動,認為政府部門應做好預防工作,研究制訂具體措施,令業主切實履行其責任。公署建議,三個部門應設跨部門工作小組,並盡早為複雜個案商討解決方案、設行動指引,以及制訂資料交換機制。若涉違反地契,地政總署亦應果斷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