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黎智英案建議押後至12月18日開審 預期審期80天 (17:31)

發佈於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今日(18日)於高院展開案件管理聆訊。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甫開庭表示,3名主審法官經商議後,為了讓其中一名法官李運騰審結初選案,以及讓雙方有足夠時間準備審訊,建議將原定9月25日開審日子,押後至12月18日開審,預計審期為80天。

早前庭上透露,控方已呈上兩名專家證人的新證供,其中一人講述WhatsApp等社交媒體運作,另一人講述制裁的法律影響。據悉,後者為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的丈夫,現任城大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

黎智英今日無出庭,由大律師關文渭代表陳詞,律政司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法官杜麗冰開庭後就開審日期,建議延至12月18日開審,控方表示不反對押後。惟辯方指直至今日才知悉押後的建議,表示需要與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商議以配合法庭建議之審訊時間。

法官李運騰關注控方新增逾5000頁文件的證據,詢問控方是否認為法庭需要閱覽每一頁文件。周回應會盡早完成翻譯及呈交文件,李官再次提問是否上述文件是否悉數用於審訊,周才指會對文件進行簡化。由於辯方爭議首控罪「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的檢控時間,杜官表示相關議題需要於被告答辯之前,即開審首日處理。

庭上透露,「12港人」之一李宇軒及事務律師陳梓華會以「從犯證人」身份出任控方證人,以及其中一名控方專家證人是一名姓王的教授。辯方表示擬傳召一名講述社交媒體運作的專家證人作供,但最終是否傳召須視乎控方證人的證供。辯方於聆訊尾聲問及,今日是否最後一次預審,法官對此不置可否,指控辯雙方可在有需要下要求展開預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