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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李予信稱與公民黨反對財案立場不同 官再斥控方提問差勁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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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35+」初選案今午(21日)續審。代表控方的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問到,李予信有否閱讀戴耀廷2020年5月在WhatsApp發送的「超區」初選協議文件。早前證供指李予信當時未正式參選,法官李運騰質疑控方說法有何證據,「被告身上沒有搜出這份文件,我看不到控方案情的基礎,你的基礎是什麼?」控方遂沒有問下去。

李予信供稱和公民黨反對財政預算案的立場不同,他主張爭取政府項目撥款,假設當選會申請豁免跟黨投票,「即管睇下黨有咩後果畀我」。法官陳慶偉聽罷質疑,時任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形容否決財案是「莊嚴承諾」,意指要兌現承諾,否則該黨會失去選民信任。李予信表示,他理解未必會兌現承諾,過往曾有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投票取態不同,難以約束議員一致投票。

公民黨於2020年7月發布宣傳片,楊岳橋在片段重申要求特首落實「五大訴求」,否則公民黨議員將否決政府法案和財案。有份拍片的李予信表示,他沒有用心留意楊岳橋的發言,僅留意自己的對白,「唔想有咁多NG」。他稱影片刊出後忙於拉票,「我十幾個鐘都喺條街到,其餘時間都係瞓覺同休息」,只記得觀看自己拍攝的部分。

庭上所見,李予信的初選提名表格談及「要支持戴耀廷和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控方萬德豪問李交表時,有否記起公民黨「立選心戰室核心小組」會議談及的協調共識。法官陳慶偉直言,控方問了很差勁的問題,要求萬德豪更改問法。聆訊明(22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