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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製「分身」逼網友性交 社區主任3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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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1歲社區主任前年以假身分於網上脅迫兩名女網友與他性交,否則所有人私隱會遭公開,最終其中一人就範。他否認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等共4罪,其中一項非禮罪表證不成立,餘下3罪昨裁定罪成。法官指出,該虛構人物清楚被告與兩事主在酒店房內對話,而被告「被恐嚇」期間表現冷靜,更加插令二人受驚的說話,毫無疑問他就是該虛構的人。案件押後至9月28日求情及判刑,待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須還押。

被告為報稱社區主任的黃煒龍(圖,案發時19歲)。4項控罪日期分別為2021年9月22日及11月7日,涉及女子X和Y兩名事主,Y最終就範,X則無依從。

官指被告供辭不實 手機准呈堂

辯方爭議被告住所檢獲的3部手提電話可呈堂性,內載有被告以假身分與兩事主的部分對話。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裁定上述物品可呈堂,稱兩名拘捕及警誡的警員處理恰當,相反被告供辭不實,他指警方逼他說出3部手機密碼,惟事實上僅其中兩部須密碼解鎖。雖然警方搜屋時無搜查令,但可理解為擔憂證據被銷毁或被告潛逃而未及申請。

不需手機足推論假扮他人犯案

法官續稱,虛構的「黃子豪」及「William Wong」清楚被告與二人在房內的對話和行為,被告亦加插許多恐嚇言辭,例如付錢也解決不了、黃有黑社會背景等,令兩名事主更害怕。此外,原本已離開的X折返酒店時,見被告表現輕鬆地玩手機,而被告與Y性交時則讚其身材好,認為他「口裏說不但身體很誠實」。法官稱不用靠手機內容也可輕易推論被告假扮他人犯案,裁定3罪均罪成。

【案件編號:DCCC 6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