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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預設立場 官質疑審視議案原因 余慧明:縱反對仍研究議案 讓人知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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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民主派「35+」初選案昨踏入第113天審訊。前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圖)自辯表示,除非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她的預設立場是在政府議案投下反對票,「我係會講得出、做得到」,引起法官提問質疑。此外,余慧明曾發帖形容《港區國安法》為「惡法」,法官表明無人要求她熱愛國安法,「就算你唔鍾意,都唔可以觸犯」。

余慧明於2020年參加衛生服務界初選,昨日聆訊圍繞她主張利用立法會議員反對議案的權力,並相信此舉沒有違反國安法。根據初選提名表附上的政綱,余承諾進入立會後必定反對一切議案,直至政府回應「五大訴求」為止。她在庭上解釋,除非政府議案和五大訴求相關,或政府有意回應五大訴求,否則她會按承諾反對一切議案;不過她仍會審視議案內容,例如提出抗疫建議。

法官李運騰質疑,審視議案內容和反對一切議案有明顯矛盾,余慧明看來有決心反對議案,繼而尋找反對的理由。法官陳仲衡則形容,余沒有平衡議案的利弊,只想找出反對理由。余回應指出,即使投反對票,她仍會研究政策利弊,向選民詳列弊多於利的理據;除非她找不到反對議案的原因,否則預設立場是反對。

重申願談判 盼政府放下身段

余慧明提及,除非政府有措施令她「回心轉意」,否則會繼續主張反對議案,形容為一種談判手法。李官提出,余在2020年5月的帖文呼籲港人奮力迎戰,而「迎戰」的戰爭對手是指政府,是否排除和政府談判的所有可能性。余重申願意談判,她僅擺出較高姿態,希望政府亦放下身段。

余指國安法「惡法」

官:不喜歡亦不能犯

同年7月即國安法實施後,余慧明發帖稱在「惡法」壓境下,已經和政權無斡旋餘地。她作供承認字眼較誇張,但即使國安法生效,她都不會恐懼和讓步,又指條文模糊的國安法是「惡法」。李官遂提高聲線指,無人要求她喜愛國安法(nobody requires you to love it),但會否違反國安法是另一回事。法庭傳譯主任一度未及翻譯,李官遂以中文說「就算你唔鍾意,都唔可以觸犯」。

國安法後避談「國際戰線」

余慧明作供表示,相信「投下一票反對票係無錯」,屬於行使立會議員的職能,而議員的權力源於《基本法》,即使啟動否決機制都不會干犯國安法。余慧明坦言沒有料到未入議會就被捕,「喺投下反對票之前,已經俾人拉咗」。國安法生效之後,她稱曾刻意避免在宣傳單張和發言談及「國際戰線」;即使她沒有要求國際制裁,亦擔心被視為勾結外國勢力。

余慧明提到,國安法沒有經本地諮詢而立法,很多港人不贊成國安法實施,但港府沒有將意見向中央轉達。李官聽畢表示,報章上每天都有不支持國安法的意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69/22】

明報記者

(初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