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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未及時檢查致病人翌日亡 前仁濟醫生除牌3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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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80歲男病人2017年因上腹痛(epigastric pain)到仁濟醫院急症室求診,因主診醫生未有及時為病人檢查及了解病因,病情不斷惡化,翌日死亡。病人女兒於2018年8月就事件向醫委會投訴,醫委會周四(24日)展開聆訊。時任仁濟醫院主診醫生林文華被控4罪,包括未能安排醫療程序、未有及時通知其上級以作決定、未有為病人進行一系列診斷,及未有及時告知家屬有關病人的情况。研訊小組最終裁定林文華除牌3個月,緩刑18個月。

仁濟醫院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稱,有關醫生現時並不是醫院管理局僱員,換言之林文華已不在仁濟醫院工作。

80歲男病人於2017年11月22日因上腹痛而到仁濟醫院求診,林文華於同日約下午6時會見病人時,認為其情况穩定,心跳正常,並安排病人抽血檢查。根據當時診斷,林認為病人上消化道出血,或因胃炎及胃潰瘍所致。

惟病人翌日情况惡化,並出現體溫急降及血壓下降症狀。由於林文華當時認為緊急電腦掃描會加重對病人腎功能的損害,故選擇為病人做超聲波檢查。病人情况持續惡化,最終死亡。控方專家證人指出,當時患者情况嚴重,醫生應與深切治療部討論,並告知病人家屬情况。

裁決指未匯報上級 對病人乏認知

研訊小組裁決時指出,林承認控罪,而且充分合作,但林未有及時向上級匯報,並對病人的嚴重病情認知不足,令病人情况急速惡化,最終決裁定林文華除牌3個月,緩刑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