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35+舉證畢  暫11.27結案陳辭 料需兩三周 續審前或處理認罪者案情

發佈於

【明報專訊】民主派「35+」初選案昨踏入115日審訊。前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被指有意聯同其他立法會議員否決財案,余庭上自言無法強迫他人行事,絕對不同意控方指她意圖顛覆國家政權(另見稿)。隨着余慧明以最後一名被告完結4天自辯,控辯雙方完成舉證,案件暫定押後至11月27日待雙方口頭陳辭。

法官李運騰估計單是控方陳辭或花上5日,預料共需時兩三周。法官陳慶偉希望陳辭於聖誕節前結束,「因為還有其他案件」;即將審理《蘋果日報》案的李官相信另案不介意押後數天。庭上又稱,押後期間或處理認罪被告案情及爭議,但不會聽取求情。

控方昨於盤問尾聲向余慧明指出案情,其他被告頓時表露關注神情,陳志全微笑、鄒家成瞪眼蹙眉。余作供後返回犯人欄時雙手於腰前握拳,向公眾席展現笑容。接着梁國雄一方呈遞財案投票紀錄文件,辯方案情正式完結。經商討後,法官下令控方和辯方分別須於10月3日及11月7日前提交書面陳辭。何桂藍的辯方大律師表示本案控罪為新法例,需更多頁數陳辭探討及釐清字眼,陳官遂將陳辭改限於35頁內,准以點列式撰寫。散庭時多名被告揮手道別。

本案47名被告被控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干犯《港區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以非法手段參與在立法會否決財案的謀劃。他們於2021年初遭起訴翌日被帶上法庭提堂(見表)。案件共31名被告認罪,包括牽頭組織初選的戴耀廷和區諾軒;參加初選的黃之鋒、譚文豪、譚得志、郭家麒、楊岳橋等;阿布泰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於開審前改認罪答辯。

31人認罪16人否認 10人自辯

其餘16人否認控罪受審,案件今年2月正式於西九龍法院開審。認罪的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和林景楠擔任「從犯證人」作供,控方亦傳召在會議拍片的X先生匿名作供。除了吳政亨、楊雪盈、黃碧雲、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其餘10人出庭自辯,吳、柯則傳召辯方證人。

庭上展示從趙家賢搜出多份提名表及協議文件等。首名控方證人區諾軒證供歷時最長,以24天完成,而何桂藍自辯花上10日,是作供最長被告。

【案件編號:HCCC 69/22】

明報記者

(初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