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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民署指兩活動或涉刑事 有文章「涉粗言 含爭議」 前港語學主席驚訝「有另一單」受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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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宣布解散的捍衛廣東話組織「港語學」,前主席陳樂行早前稱收到警方通知指其徵文比賽一篇作品涉違《港區國安法》,他已應要求將作品下架。民政總署前日深夜回覆本報查詢時透露,「港語學」有兩項經區議會申辦活動「或涉及刑事罪行」,包括「中西區故事廣東話徵文計劃」,已向警方舉報;又稱該徵文計劃部分文章「涉及粗言穢語、含有爭議性、令人誤會及不安、或影響社區和諧的元素」,多次要求修改。陳樂行回覆本報查詢表示「驚訝」,稱僅被告知一篇文章涉有問題,不知道「原來有另一單」受查。

本報昨向民政事務總署及警方跟進查詢,另一項或涉刑事罪行的活動名稱及日期,總署回覆由於個案已交警方處理,不便評論;警方口頭回覆稱沒有補充。

陳樂行:僅被告知一文章涉有問題

民政總署前晚回覆本報查詢時透露,「港語學」經區議會「社區參與計劃」申辦活動,共在8個區有16個撥款申請獲批,當中有7項活動完成並已提交活動報告,獲發還117.7萬元開支。6項活動沒按計劃進行,或未提交活動報告和相關資料,涉約34.6萬元獲批款額。另有兩項「或涉及刑事罪行」,涉及約17萬元獲批款額,指「事件未查清前,民政處不能發還有關活動的開支」。

身處澳洲的陳樂行接受本報查詢時稱,對民政總署說法感「驚訝」,指警國安處人員僅要求他將涉違國安法文章下架,不知道「原來有另一單(活動)」受查,認為事件印證他因憂慮而解散「港語學」是正確決定,未能聯想仍有哪項活動涉違法。

署方稱無欠開支 陳:報告單據已全交

陳樂行曾稱被民政處拖欠實報實銷活動開支,民政總署回覆本報稱「絕無拖欠」,解釋未發放的撥款涉及活動未完成、未提交報告及相關資料或刑事罪行。陳強調該16項活動均屬「獲批撥款」,認為「絕無拖欠」的說法很有問題,指自己2021年起已提交所有活動的總結報告及實報實銷正本單據,又指除中西區故事廣東話徵文計劃未能出版文集,其他活動均有落實舉行,包括中醫講座、粵語展覽或嘉年華、派防疫物資等,舉辦地區包括深水埗、南區、灣仔等。

民署:部分文章或損和諧 多次促改

陳樂行表示被要求下架的小說文章為〈我們的時代〉。民政總署回應稱,涉事徵文計劃由中西區區議會於2020年5月透過「社區參與計劃」批出撥款2萬元舉辦;中西區民政事務處於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底,多次與「港語學」以書信和電郵溝通,指其部分提交的文章涉及粗言穢語、含有爭議性、令人誤會及不安、或影響社區和諧的元素等,「港語學」則作出小量修改,亦指不同意民政處的看法;中西區民政處最終在2021年2月19日再去信「港語學」,表明若同年3月5日前仍未就有關文章作適當修訂,將不會發還有關活動開支,及後中西區民政處一直沒有收到「港語學」再修訂版本,諮詢律政司意見後,認為該等文章可能構成刑事罪行,故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