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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姜牧師」前年六四涉犯聚 10月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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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年六四維園集會遭警方禁止,網媒「FreeHK」創辦人「姜牧師」涉嫌於翌日凌晨與另外3男女在銅鑼灣聚集。4人各被票控一項參與受禁群組聚集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結案陳辭。控方指各被告案發時聚首聊天,且並非因工作需要獲豁免,辯方則指無證據顯示他們的交流內容,難證明有共同目的。裁判官把案押後至10月6日裁決。

控方指各被告非因工作獲豁免

被告陳志堅、「姜牧師」姜嘉偉、鄒心怡及黃振南各被票控於2021年6月5日凌晨12時03分,在銅鑼灣怡和街及東角道交界,無合法權限及合法辯解下參與受禁群組聚集。4人中僅姜嘉偉有律師代表。陳、姜的律師和控方早前已向法庭呈交書面陳辭。

控方補充指,法庭除可依賴警員的觀察,亦可觀察閉路電視片段,判斷各人是否聚集在一起或互相之間沒有關係。控方稱只有工作因素才可獲豁免或算合理辯解,雖然各被告穿著相似的服飾,但他們並非如記者般履行採訪工作,反而聚首一起聊天。而即使接納他們為記者,也無必要留守至深夜。

陳志堅和鄒心怡分別簡短回應稱,除新聞攝影外,記者還需與後勤同事溝通,而維園雖為重點採訪位置,也要四處游走觀望。姜的律師則稱,控方證人主要就聚集前發生的事作供,但無從知曉涉案時段各被告是否均有參與聊天,懷有共同目的,重申他們單純站立在一起不足以構成受禁群組。

【案件編號:ESFS 107-8、110/21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