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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乎繼承遺產領養權 議員憂毁家庭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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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大律師表示,終審法院判辭確立了同性伴侶地位,政府亦須在兩年內訂立方案保障同性伴侶權利,或關乎繼承遺產、領養子女、免受歧視等。有立法會議員憂慮若同性伴侶能領養子女,勢「破壞全社會家庭價值」,亦認為涉及範疇廣,政府能否在兩年內完成相關法律框架,要視乎草擬的方案和立法會議程。

學者:海外僱員或考慮 影響港競爭力

大律師馬亞山表示,本案有別於過往性小眾平權案件,法庭不僅認可同性伴侶某項權益,而是確立同性伴侶地位。政府兩年內須設立替代法律承認框架,可以是同性婚姻合法化,亦可以是民事結合,但若政府要求同性伴侶先在海外結婚才獲認可,便不符判決,相信修例方向於與訟方3周內遞交進一步陳辭後會更清晰。他說同性伴侶日後可能獲繼承財產、領養及生育子女等權利,更可受《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保障。

中大性小眾研究計劃創辦總監、性別研究課程副教授孫耀東認為,巿民對同性婚姻的支持度不斷提升,對法庭始終不承認同性婚姻感失望。他又強調裁決不僅惠及同性伴侶,亦可能影響香港在全球的競爭力,例如公司聘用海外僱員來港工作時,對方或會考慮香港法例能否保障同性伴侶。

團體:整體社會勝利

與同性伴侶交往7年的Travis表示,裁決令香港同性伴侶可獲更多保障和尊重,讓他重新考慮與伴侶留港生活,頓覺「原來我們都可以留在香港」。他自言作為土生土長香港人,一直希望「人生的時刻在香港實現得到」,即使日後患病或離世,伴侶亦可代為處理財產和後事。婚姻平權協會發聲明稱終院裁決是整體社會的勝利,惟法庭仍然不承認同性婚姻,呼籲政府盡快制定健全制度,承認同性伴侶的法律地位。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發文回應裁決,稱憂慮日後同性伴侶能領養小孩,「破壞全社會家庭價值」,認為領養權決不能納入政府的替代方案。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表示,港府應考慮社會環境,「始終香港一夫一妻的觀念好強」。

江玉歡:方案影響房屋財政 草擬需時

至於立法會能否在兩年之內通過替代方案,容海恩認為要視乎政府提出的方案,立法會將來亦要審議《基本法》23條等重要法案。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表示,同性伴侶關係的相關法例可能影響公共房屋、財政等範疇,牽一髮動全身,政府需時草擬合適方案,她對此持開放態度。

平機會表示判決涉及海外同性婚姻案件,不屬現行反歧視條例範圍,不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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