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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

歐盟今公布反壟斷科企名單 蘋果微軟不滿「不夠受歡迎」服務也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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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歐盟將於今天根據《數碼市場法》(Digital Market Act,DMA),公布首批被納入「看門人」(gatekeepers)名單的科技企業,令科技行業面臨更嚴格的反壟斷規管。《金融時報》引述知情人士稱,蘋果(美:AAPL)和微軟(美:MSFT)都不滿歐盟可能將它們旗下一些「不夠受歡迎」的服務,例如蘋果的iMessage通訊軟件及微軟的Bing搜尋引擎,納入「看門人」名單。

DMA將處於市場主導地位的科技業務,定義為「看門人」,要求它們承擔更多責任,包括與同業共享信息、與競爭對手的軟件相互協作,避免它們試圖「將用戶綑綁在自己的生態系統」。根據DMA規定,年收入超過75億歐元(約631億港元)、市值超過750億歐元(約6314億港元),且在歐盟每月活躍用戶在4500萬以上的科技企業,都符合「看門人」的條件。不過歐盟在這些指標以外,有一定的自由酌量權。

Bing要提供其他選項

或擴Google市佔率

《金融時報》指出,歐盟仍在考慮將iMessage和Bing納入「看門人」名單。不過知情人士稱,微軟認為Bing市佔率僅3%,不應與競爭對手谷歌搜尋(Google Search)承擔相同責任,倘面臨更嚴格的規管,將會令Bing處於更不利的形勢。按DMA規定,Bing將要為用戶提供其他搜尋引擎的選項,包括Google,有可能會進一步擴大Google市佔率。不過消息指出,微軟大概不會為其主導個人電腦(PC)市場的Windows作業系統被列為「看門人」提出異議。

此外,《金融時報》的消息稱,蘋果亦認為iMessage的使用人數,未達到DMA規定的門檻,因此不應遵守「看門人」的義務,包括開放服務給競爭對手的軟件,例如Meta(美:META)旗下的WhatsApp。

不過分析師估計,iMessage預先安裝於所有iPhone、iPad 和Mac機 ,全球用戶量可能高達10億。蘋果和歐盟如何界定iMessage所在的市場,可能是判斷其是否「看門人」的關鍵。歐盟委員會可能會就iMessage等展開調查,以確定它們應否承擔「看門人」的義務。

《數碼市場法》明春全面生效

DMA將於明年春季全面生效,以防大型科技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打壓或兼併競爭對手,違者將最高面臨營業額10%的罰款。《金融時報》稱,Google、亞馬遜(美:AMZN)和Meta在內的美國科技巨企的多項服務,例如Meta旗下的Instagram和facebook,也將受到DMA規管,以促進歐洲初創企業的競爭。

歐盟近期不斷收緊對美國科技企業的規管,今年6月曾警告,Google濫用其在網上廣告技術的主導地位,可能導致其相關業務被分拆。

(綜合報道)

[國際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