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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極端情况」源自「山竹」 「建議」僅必要人員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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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昨晨5時宣布香港出現「極端情况」。翻查資料,「極端情况」源於2018年超強颱風「山竹」襲港後,勞工處2019年公布新修訂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

何時屬於極端情况?《守則》提到,如超強颱風持續嚴重影響在職市民有效復工或引起安全問題,例如大規模停電、多個窗戶從高樓大廈墮下致街道情况危險、嚴重山泥傾瀉、廣泛地區水浸,以及多區公共交通服務嚴重受阻等,政府會視乎情况公布「極端情况」。

《守則》提醒僱主與僱員應及早制定「極端情况」出現期間及結束後的工作安排,並建議只要求絕對必需的人員在惡劣天氣或「極端情况」下返回工作地點上班,「盡量將在惡劣天氣情况下於工作地點當值的必要人員人數減至最少」,並預早通知有關僱員;但如僱員有返回工作地點上班的需求,僱主應就交通及薪津等預早作好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