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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同盟成員被控涉洗黑錢 控方稱被告銀行戶口錄可疑大額交易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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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2019年12月拘捕支援示威被捕者的眾籌平台「星火同盟」4名成員,包括一名當時未成年的專上學生。該男學生被指以銀行戶口清洗逾64萬元黑錢,涉案5萬元懷疑來自星火同盟的眾籌戶口,案件今(11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指稱,男生將銀行戶口用作暫存款項(temporary deposit),戶口錄得的大額交易與其身分不相稱。

被告余昕鈺被控洗黑錢罪,他案發時17至18歲,為香港理工大學轄下香港專上學院學生。控方開案陳辭指,被告於2016年開設涉案的匯豐銀行戶口,其後近兩年的戶口存款總額為9.8萬元,惟在控罪發生的2019年6月至12月之間,存款額增至逾63.8萬元。

控方表示,當時有14筆合共38.5萬元的款項,透過現金存入被告的戶口,閉路電視拍到身分不詳的女子存入其中34萬元。此外,共有13.4萬元以轉帳方式存入戶口,當中5萬元來自從事家居清潔的「全盛服務管理有限公司」(又稱百合薈),公司董事為男子王慕雄;另有5萬元來自女子雷凱貽報稱用作支薪的帳戶。王慕雄持有的帳戶,亦曾以支票將12萬元存入被告戶口。

控方稱被告收款後,先後提取合共49萬元的53筆現金,並向其他帳戶轉帳逾18萬元,包括向譯音姓韓的人存入逾兩萬元。控方表示,被告戶口超過一半存款在2019年10月至12月間被提取,例如有12筆大額款項存入不久就被取走。被告亦以戶口支付個人支出,包括在便利店和服裝店付款。控方表示,被告曾和父親領取綜援,後來申領學資處的助學金;除了一筆450元的薪金收入,他沒有任何報稅記錄,其戶口大額交易和財務狀况不相稱。

控方今午傳召警員吳家傑(譯音)作供,他現隸屬國安處,案發時駐守財富調查組。吳家傑供稱於2019年12月搜查被告的寓所,發現265張銀行通知書、示威防具,以及一支「光時」旗幟等,檢取為本案證物。審訊明(12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