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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本月起定期公布日間醫療中心風險事件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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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今年初更新《日間醫療中心實務守則》,加入須呈報的醫療風險警示及重要風險事件條文,要求日間醫療中心於今年7月1日起,須於24小時內向署方通報指定風險事件,做法與私家醫院看齊。衛生署今日(15日)表示,本月起將定期公布日間醫療中心的風險事件。

現時本港共有270間持牌日間醫療中心。按《私營醫療機構條例》,日間醫療中心指註冊醫生或牙醫用於對病人施行附表醫療程序,且不設住宿的處所,包括指定外科、內窺鏡、牙科、化療及麻醉程序等,病人不會持續於有關中心逗留超過12小時,而該中心不構成醫院處所一部分。

衛生署今日表示,為透過識別和降低醫療風險,以進一步提高日間醫療中心的病人安全,所有日間醫療中心於今年7月1日起,均須在指定時限內向署方呈報實務守則的指定事件,署方會定期將呈報事件的統計數據及資料上載至網站,做法與私家醫院呈報事件一致;署方於今年3月起已舉辦多場簡介會,讓業界更了解呈報系統,以及相關程序和要求。

衛生署網站最新資料顯示,署方今年7月沒有接獲由日間醫療中心呈報的醫療風險警示及重要風險事件。

轄下有多間持牌日間醫療中心的尚至醫療集團副主席暨首席醫務總監陸志聰稱,旗下醫生曾於公立醫院或私家醫院工作,普遍熟習有關呈報要求,集團會加強溝通和培訓,並疏理通報流程,以符合署方要求。他稱基於保護病人安全大原則下,認為署方下一步須考慮將風險呈報要求,逐步擴至其他診所,但事前須有充足溝通和培訓,確保下至小型屋邨診所均明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