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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趙汝恒:數據互通須開放態度 太嚴難執行 倡准指定機構申內地數據 助港科研搶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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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數據分析對學術研究非常重要,例如能源分佈數據可助研究人員分析減排策略。然而受到現時內地法規所限,內地相關數據未能輕易出境。政府資科辦正與內地洽商數據流通本港方案,理大副校長(研究及創新)趙汝恒接受本報專訪時,建議准許本港指定機構可申請內地數據來港助研究,又促請兩地政府洽商細節時持開放態度,否則徒有機制難以落實,「如果不持開放態度,他(負責審批的人員)驚的話就變了很tough(嚴格),就會做不成,簽了協議不等於implementation(執行)」。

明報記者 鄭律銘

身兼特首政策組研究策略專家組成員的趙汝恒表示,很多學術研究無可避免須運用跨境數據,例如物流和供應鏈管理涉及跨國運輸、關稅安排等,研究者如能掌握船舶軌迹等數據,可助改善物流路線效率、降低運輸成本。他又以汽車能源為例,若能掌握內地的原材料情况、運輸等相關數據,將有助研究者得出結論,判斷日後應集中發展電動車還是氫能車,長遠有助政府制定碳中和政策,而其餘醫療、金融等研究亦需跨境數據。

部分數據敏感 法制國安挑戰多

趙形容,現時研究人員要取得內地數據「不是太容易」,特別是涉及國家的敏感數據,例如地理資源、金融數據等。他理解要建立內地數據南下制度面對不少挑戰,包括兩地法律制度有別,內地當局亦要考慮國家安全風險,包括相關數據或會被外國用於分析國家弱項,從而施加限制,「例如你根本不夠能源應付未來50年發展,對方就會知道你對某燃料有需求,或透過影響定價,限制國家發展」。

倡實名制申請 數據須清晰分類

趙汝恒認為,若香港能以便利途徑取得內地數據,再結合海外數據,將吸引海內外學者來港,有助「搶人才」。他同意數據南下非「一時三刻」可做到,因要評估風險及效益,亦要考慮到可跨境流通的數據類別、如何使用等,再逐步落實。他認為在建立數據南下機制之初,先為數據制定清晰分類,「金融可以歸作一類,醫療、智慧城市、國家資源亦分別作一類」,再針對各範疇內數據評估風險,審視及制定相應處理方法。

政府須多解說 減市民私隱憂慮

趙建議可建立申請機制協助風險管理,並制定合資格申請機構名單。他認為本港大學,包括應科院在內的政府資助科研機構、科學園及數碼港的進駐科企等,都具備申請資格;申請者要以實名登記,為處理所得資料承擔責任;而當局可考慮修訂法例防範跨境數據遭濫用,甚至轉售圖利,惟罰則不宜過嚴,否則將造成恐慌,窒礙跨境資料使用。

為理順數據跨境南下機制,趙汝恒提出可先在南沙、前海及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作試點,做得好才推至全國。至於數據處理涉及的保安問題,他建議政府組建跨境安全數據小組,邀數據安全專家開發保護資料安全系統。私隱方面,他指儘管本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對數據出境有清晰規定,惟港人對數據安全「十分敏感」,跨境數據傳輸或引起社會擔憂,例如本港數據會否北上、港人私隱會否泄露等,他建議政府及時收集公眾意見,多作解說釋除疑慮。

(數據過河系列四)

【系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