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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9.29金鐘兩男暴動罪成 官:「涉險勸喻示威者」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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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極權遊行」,近百人被控在金鐘參與暴動,涉23人的暴動案有兩名男子不認罪,昨在區院受審,裁定暴動罪成。任職工程師的被告稱到場勸退示威者,法官練錦鴻批評,當時硬物與催淚彈橫飛,情況危險仍繼續勸喻,顯得天真、不自量力,更是不近情理得可笑,正常人不會有此行為。

不認罪被告為39歲零售主管鄧家樂及28歲工程師樊耀淦,兩人罪成,還押至10月5日與同案21名認罪被告一併判刑。

被告稱撞警因視線 官:擬助逃

練官引述樊耀淦自辯稱,被告不想有人受傷而到場勸喻參與者離去,並穿上和示威者相似衣服,欲「討好」他們,自言無心參與暴動。樊稱,逃跑時看不清前路才撞到警員。練官分析證供指出,當日下午近5時起,示威者在金鐘道一帶與警方衝突及投擲汽油彈,現場充斥煙霧和爆炸。練官稱,樊不顧衝突猛烈,繼續勸喻示威者,並非心智正常的人的行為。

練官批評,樊身為普通市民,出發點縱高尚無私,於煙霧瀰漫、硬物橫飛、人聲鼎沸之際戴着口罩大聲勸退示威者,顯得不自量力。練官不信樊的解釋,稱他作為專業人士,智力應不低於普通人,認爲樊想逃避刑責杜撰扭曲的解說,又裁定樊想協助被箝制黑衣者逃走故意撞向警員。

另一被告鄧家樂不自辯,練官稱,鄧和示威者逃跑期間跌倒,遭警員制服。他當時戴頭盔、眼罩和面罩,身穿黑色衫褲,差不多是示威者的「指定制服」。練官稱,2019年多次和平集會均演變成暴力事件,本案暴力示威近一小時後鄧被警察截停。基於上述原因,裁定兩人暴動罪成。

【案件編號:DCCC 113、116/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