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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消防要求攤檔可於市集明火煮食 消防處:可非辦公時間評估及發消防證書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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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各項「香港夜繽紛」活動,消防處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規定,營運者需符合基本消防要求,如設置滅火筒、滅火氈,並在攤檔工作枱設設屏障,就可設置明火煮食攤檔。消防處署理高級消防區長(政策課)張家浩說,因應部分場地所限,主辦單位可能只可在晚間安排巡查,處方會配合要求提供「全天候服務」,包括於周末、公眾假期等非辦公時間,為攤檔進行風險評估、巡查,若符合要求亦會即場發出消防證書。

張家浩又說,以往一些市集亦可設明火供應煮食攤檔,今次針對香港夜繽紛活動,主要是更靈活調派人手及資源,可配合主辦單位,「任何時間聯絡我哋,我哋都會走去提供協助,同埋發出消防安全證書。」他又提醒各攤檔要購買受認可、提供消防證書的滅火設備,亦要確保場地有暢通無阻的通道。

稻苗飲食專業學會會長徐汶緯認為,明火煮食攤檔有吸引力,但關注警方或執法部門何跟進衍生的油煙、噪音問題,希望當局可以向攤檔提供更多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