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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

市場質疑恒大是否早知無資格發新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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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國恒大(3333)周日(9月24日)自爆因境內主要附屬公司恒大地產遭中證監立案,而未能滿足中證監及發改委的發行境外新債的資格,令債務重組即時生變。然而恒大地產遭中證監立案絕非新事,早於8月16日已披露相關信息,且於自爆因立案一事而無法發行新債一事前,短短40天內已三次以各種理由延後及取消債務重組會議(見表),卻一直仍以原債務重組方案推進,令市場質疑中國恒大是否早知無法滿足中證監及發改委境外發行票據的資格,只是施行「拖字訣」。

上月中已披露遭中證監立案

消息重創恒大系,中國恒大昨天跌21.82%、恒大汽車(0708)跌22.22%及恒大物業(6666)跌14.1%,昨日剛復牌的中國奧園(3883)亦跌72.46%。

其實在中國恒大的債務重組中,新票據的發行是中國恒大境外債務重組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恒大曾於3月公告,發行新債為舊債進行置換,重組規模高達190億美元。

有分析認為,中國恒大在境外上市多年,理應熟知境外發債均需要遵循中證監及發改委的法規,包括公司須證明其符合中證監《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和發改委的《企業中長期外債審核登記管理辦法》。而上述法規中,前者的第8條第4項便明確列明「境內企業因涉嫌犯罪或者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被依法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的企業,不得境外發行上市;而後者亦在第9條第3項提到企業借用外債須符合基本條件,不得「因涉嫌犯罪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依法立案調查的情形」等。

在8月16日晚間恒大地產於深交所披露遭中證監立案後,港股上市的中國恒大卻從未就此重要境內附屬公司被立案一事,在聯交所交代其對債務重組的影響。更在短短40日內,接連三次以各種理由及原因推延或取消債務重組會議,包括首次於8月16日以恒大汽車引入紐頓集團為由,決定將境外債務重組會議延期至8月28日舉行。

第二次在8月28日中國恒大成功在除牌死線前復牌後,即日再以收到債權人就重組提出的問詢為由,再將債務重組會議延期29天,在9月25及26日舉行。中國恒大在9月22日第三次再以銷售不如預期為由,直接將原訂9月25及26日重組會議取消,及至24日公司披露不符新債發行資格,取消原因始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