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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閉空間4年半兩定罪 工權會倡開工須報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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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柯士甸道西1號地底管道兩死工業意外,勞福局長孫玉菡昨確認涉事現場為密閉空間,按條例須事先完成風險評估、提供適當防護等。翻查資料,2019至今年中只有兩項密閉空間違規定罪紀錄。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稱,4年半僅發現兩宗違規令人驚訝,建議要求密閉空間工作向政府部門上報。建造業總工會安全顧問李光昇則稱現時罰則輕,欠阻嚇力,建議加強罰則。

罰1500及5000 被指欠阻嚇

翻查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定罪紀錄,2019至今年6月間有兩項《工廠及工業經營(密閉空間)規例》定罪紀錄,一人及一公司分別因未有提供確保密閉空間工人安全設備及沒有提供危險評估予安全主任查閱,被判罰1500及5000元。另外,2021年11月18日,小蠔灣污水處理廠工人維修濕井管道期間有污水入井,釀1死4傷,承建商本月7日被判罰款9萬元,未計入上述定罪紀錄。

蕭倩文認為勞工處不掌握全港有多少地盤有密閉空間工作,自然難發現違規,亦擔心處方巡察取易不取難,轉為針對其他類型工序,建議考慮如石棉等高危工序般要事先向勞工處及環保署呈報,相信可令承建商更自律,亦方便處方巡查。

工會倡嚴執法 增評估者課程時數

李光昇解釋,密閉空間情况多變,如潮汐會影響管道情况,現時危險評估可即日完成,毋須上報勞工處,但僅短暫有效,例如4小時、8小時等,即使要上報密閉空間工作,處方亦難即時安排人員到場。他說,勞工處加強巡查亦「未必撈得到有人開工」,執法有困難,最多只可事後抽查紀錄。他說目前靠行業自律,「冇王管、自己管自己」,認為政府應在事故後嚴厲執法,例如警方以誤殺方向調查,「唔淨係罰錢、刑責會上身」,增加承建商違例成本。

另外,李光昇稱負責危險評估的「合資格人士」為地盤安全主任或上過16小時相關課程的人,並有一年相關經驗,惟實際上課程難完全涵蓋密閉空間危機,「通風點計係夠?今次(事故涉及)硫化氫,幾時會出現?點稀釋?成個課程咁緊湊,根本唔夠時間教」,建議改善課程並增加時數至最少3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