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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15人涉非法收債被捕 包括持牌放債公司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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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4日內就非法收債拘捕15人,涉16宗案件,涉及借貸金額逾300萬,包括3名持牌放債公司職員。警方稱,有事主借錢時有兩成被抽起作手續費,而實際年利率達298%,較法定最高年利率高5倍。

深水埗警區刑事部督察梁蔚琳表示,警區今年首8月有108宗收數相關刑事案,九成為淋潑紅油及電話或短訊恐嚇。深水埗警區刑事部總督察謝于毅稱,警方在9月25至28日採取代號旋木行動,拘捕13男2女(21至58歲),涉及過高利率放債、無牌放債、刑事毁壞、刑事恐嚇及洗黑錢,相信已瓦解一個放高利貸集團。所有被捕人獲准保釋,10月下旬須報到。

收10%至25%手續費 年利率3倍

謝稱,被捕者包括一間持放債人牌照財務公司負責人、股東及員工,該公司名下戶口一年有近1500萬的交易紀錄,警方在該間位於旺角的公司檢獲逾300份借貸紀錄,最大額約10多萬,另檢取公司30萬資產,包括16萬現金。謝表示,公司在網上宣傳及直銷方法引誘事主借貸,在借貸人成功借錢時先收取10%至25%手續費、轉介費,再以高利率要求還款,並委託黑社會收債。

深水埗警區刑事部高級督察蘇文浩形容該持牌公司為「大耳窿」,呼籲市民考慮負擔能力,光顧信譽良好財務公司。另外,蘇稱部分市民的電話號碼被不法分子用作無牌放債或恐嚇受害人,亦有人名下帳戶被用作收取還款,最終被捕,提醒市民切勿借出身分證、電話號碼或銀行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