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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正檢討近月颱風、暴雨和水浸處理 指緊急警示分兩級 「極度緊急警示」須政務司長批准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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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近月先後面對世紀暴雨及兩次十號風球。政府稱,正檢討近月颱風、暴雨和水浸時的處理,冀完善處理相關事故的能力,以及提高安全系數,務求將相關事故對市民所帶來的影響減至最低。保安局亦解釋緊急警示系統的發放安排及程序,指緊急警示分為兩級,包括「緊急」及「極度緊急」,發出前須由政策局長或政務司長批准。

政府在上月黑雨「極端情况」期間未有動用以逾億元設立的緊急警示系統。保安局回覆立法會議員陸瀚民書面質詢時提及,緊急警示分成兩級,其中「緊急警示」適用於可能危及廣泛人命財產安全的緊急信息,例如大型颱風導致廣泛基建破壞等,「極度緊急警示」則處理極端緊急、要即時通知市民以保障人命財產安全的情况,例如嚴重地震、海嘯、恐襲等。各政策局或部門會在有充分理由的緊急情况下,並取得相關政策局長批准後,才可透過緊急警示系統輸入平台,發送相關緊急警示信息。如屬「極度緊急警示」,事先須取得政務司長批准。

保安局又指,自「極端情况」公布後,當時已成立的荃灣和南區「關愛隊」分別派出約120名關愛隊成員及約170名義工,協助在臨時庇護中心當值和跟進各項善後工作。「極端情況」結束後,政府亦先後3次啟動「全政府動員」機制,動員13個局及部門約510名公務人員,協助在全港多區清理路面、家居、校舍,以及為因災情而面對經濟困難的人士申領緊急援助等行動。

發展局則指,渠務署正檢視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項目的推展優次,以盡快改善如港島東區、黃大仙區等較高水浸風險的地區。署方亦進行11項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當中包括興建雨水渠和地下蓄洪池,及正在規劃18項防洪或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當局又強調,香港雨水排放設施的設計媲美一些國際先進城市,例如新加坡、東京、倫敦等,部分設施的標準甚至更為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