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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馬慈善跑服飾 禁現非贊助品牌 兩函列指引 機構:難執行憂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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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渣打香港馬拉松明年1月舉行,主辦機構中國香港田徑總會以「馬拉松慈善計劃」取代昔日「公益名額」,受惠的28個慈善機構各獲發一定數量慈善名額,再自定捐款金額及形式籌款。綜合本報獲得的資料,渣馬大會上月及本月分別向慈善機構補發文件,列出3項與贊助商及推廣相關指引,包括機構須確保賽事相關產品和服務,例如慈善跑手在賽事中所穿任何服裝,不可展示與大會贊助商提供相同或有競爭的品牌名稱或標誌;文件亦附上大會贊助名單。有慈善機構代表慨嘆,計劃原意對各方有利,但有關指引令人費解,其中涉及跑手服裝的部分更是難以執行,亦擔心大會事後會否追究。

明報記者 施晉宇 馮樂琳

渣馬:一如其他商業贊助大賽

本報兩度向渣馬查詢,慈善跑手是否強制禁止穿著其他品牌服裝,以及大會當日如何執行指引。渣馬大會回覆時未有正面回應,昨日則補充,發出第一份指引後,有機構反映不清晰,故發出第二份資料釐清。據本報獲得的第二份資料,未提及賽事當日的服裝有否限制,亦未提及第一份指引是否有效。至於訂立相關指引的原因,渣馬大會表示,一如其他獲商業贊助的大型活動,非大會贊助商名單內的品牌商標,不可與大會標誌於同一對外宣傳物品同時出現。

大會標誌其他贊助禁同現宣傳

渣馬上月向獲選的慈善機構發指引文件,提到為保障大會贊助商權利,慈善機構應確保賽事相關產品和服務,例如慈善跑手在賽事中所穿任何服裝,禁止附有或展示與大會贊助商提供相同或類似競爭品牌的名稱或標誌;所有展示和宣傳資料須提前交予田總審批。大會本月中再向機構發另一資料,列明機構不可在對外宣傳中與非官方贊助商的品牌合作;非名單內的品牌商標,亦不可與渣馬標誌出現於同一宣傳物品。

機構質疑需購大會贊助商產品

有慈善機構代表稱,今次渣馬設限對吸引市民參加慈善計劃,以及與更多贊助商合作有困難,惟他說機構獲贈慈善跑手名額,理應是「受惠者」,故對有關條款未敢反抗。他質疑慈善跑手若要滿足要求,是否要另購大會贊助商產品,或在比賽時遮擋身上體育產品的招牌。另有機構代表私下透露,對獲選參與慈善計劃感興奮,若相關限制能「減辣」,料能增加尋找其他贊助商的機會。

本報曾發電郵向28個受惠慈善機構查詢如何執行大會指引,部分機構僅致電回覆,着記者自行向田總查詢。唯一以書面回覆的「希望枝子」稱,大會對機構尋找贊助機會持開放和支持態度,就具體安排和贊助指引,建議記者諮詢大會;而作為首次參與慈善計劃,機構將與大會保持合作,讓參賽者及捐款者了解及享受參與過程,令更多有需要者受惠。

戰紐馬未聞同類限制

狄志遠質疑縮籌款空間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下月將參加紐約馬拉松,正是以慈善名額參賽,但未獲告知需遵守與大會贊助商相關的限制。他表示,透過運動參與去動員社會做慈善在外國非常普遍,同時可成為世界級大型籌款活動,惟限制愈多,籌款空間愈窄,影響活動成效。他稱世界六大馬拉松都有類似慈善跑手計劃,但未見如此多規範,質疑今次渣馬所設部分限制「根本執行不到」,反而令人反感,「做運動的人很有性格,愈多限制愈同你『玩』」。

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主席鄭泳舜認為,今年渣馬慈善計劃的受惠機構大增,增加社會參與屬好事。他認為,非贊助商的商標不可與大會標誌同時出現在宣傳品是合理,「無理由大會贊助商資助100元,其他非大會贊助商資助1元,但兩者獲同等資助效果」。至於跑手服裝受限,他認為大會在服裝要求方面可更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