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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局:司法覆核批出法援個案只佔極少數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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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署長莊因東今早(22日)於商台節目《政好星期天》指,本港去年約有1500宗司法覆核案件,當中有400多宗申請法援,法援署最終只批出約90宗,強調法援署要保障有效運用公帑,亦有嚴謹審批制度,包括審視個案是否有合理訴訟理據,申請人亦都要符合經濟審查。

莊又指,2020年至今年9月,法援署接獲300至400多宗有關免遣返聲請的法援,當中只批出60至80宗,只佔整體批出數字佔不足1%。對於坊間批評2019年反修例事件後衍生多宗暴動案件,很多被告人都由某一批律師協助,是否涉及「揀律師」,莊因東說法援署以往會寬鬆處理委派法援署律師,強調刑事案件的受助人,無權選擇法援律師。

法律援助服務局主席梁永祥於同一節目指,外界對法援署批出司法覆核有誤解,誤會法援署經常批出針對政府的司法覆核,是「壞孩子」,但實際上批出的個案只佔極少數,強調法援署只是批出資助,司法覆核許可是由法官決定。

梁永祥舉例指,去年醫衛局取消免針紙提出司法覆核案,指法援署起初拒絕其法援申請,惟法庭最終判上訴入禀人勝訴,故法援署最終需批出法援,故外界指法援署濫批司法覆核的說法是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