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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安明年交草案 設部門擬通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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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在2021年提出訂立網絡安全法例,最新《施政報告》提到,明年內將向立法會提交立法草案。政府消息人士稱,草案涵蓋能源、通訊、交通運輸及金融服務等關鍵基礎設施,局方將會向他們發出實務守則,包括設立管理部門、制定事故通報機制及草擬應變計劃等。消息人士又稱,局方正與警方網罪科及資科辦等部門審視草案內容;罰則會是監禁或罰款,未有具體方案。消息人士稱相關業界暫時反應正面,將諮詢公眾。

政府於2021年宣布,因應網絡攻擊增加,將訂立網絡安全法例,清晰訂定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網絡安全責任。時任警務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去年出席《港區國安法》法律論壇時指,本港網絡安全存在三大局限:各部門推出政策的步調不一;法規不足以移除網絡風險和應對突發事故;以及未有規管重要基礎設施及其營運者行為。

立德學院75學位 供囚犯報讀

另外,懲教署今年底前會設立「立德學院」,為成年在囚者提供自願報讀的全日制持續教育課程。政府消息人士表示,立德學院將在白沙灣懲教所及羅湖懲教所設立,首年提供75個學位;全日制課程適合中六學歷、年滿21歲的在囚者報讀,須行為良好及有學習能力,經評審委員會審核後便可全日制就讀。課程內容涵蓋職業、體藝及國民教育等,完成課程兼通過考核後,持有相等於中學文憑試5科2級的認可資格。

(2023年施政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