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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京醫院大火29死 副市長失職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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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紀委昨(25日)宣布,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長靳偉分管衛生健康工作,在豐台長峰醫院今年「4·18」重大火災事故中失職失責,決定由國家監委給予政務警告處分(行政處分中最輕等級,有效期6個月)。

另問責41公職 院方20人受查

另外,北京紀檢監察機關查處各部門41名公職人員,包括豐台區委書記、豐台區長、市衛健委主任等人,多為黨內警告或政務記過處分。警方偵查長峰醫院法人汪文傑、院長王曉玲等20人,其中19人被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名逮捕。

長峰醫院4月18日發生火災,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傷。國務院事故調查組昨公布,這是一宗因事發醫院違法違規實施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不力、日常管理混亂、火災隱患長期存在,施工單位違規作業、現場安全管理缺失,加之應急處置不力,地方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職責不落實而導致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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