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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灣區熱搜:過期8年 鬧市深圳高球會收地未成 當年無償獲使用權 小部分下月因地鐵工程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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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粉嶺高球場9月被港府收回32公頃舊場。位於福田鬧市的深圳高爾夫俱樂部早前亦宣布,其練習場因應地鐵工程需要,將於11月初停業。早在2011年,已有市政協委員呼籲收回面積達1.33平方公里(133公頃)的深圳高爾夫俱樂部球場土地,其使用權2015年已到期,但高球會一直營業至今,將停業的練習場也只佔其面積一小部分。

福田黃金地段133頃 門前停滿車

深圳高爾夫俱樂部距離皇崗、福田口岸約8公里,鄰近購物公園商業區,位處寸金尺土的黃金地段。記者在一個平日到訪時,球會門前通道停滿車輛,練習場多數球道都有人揮桿練習,教練在旁指導。據深圳高爾夫俱樂部10月初公告,因練習場區域被劃為地鐵線路建設區,練習場將於11月初停止營業,配合政府工程,所有VIP包房及商戶將要退出。

不過練習場只是俱樂部的一小部分,有工作人員稱主球場不受影響。深圳高爾夫俱樂部於1982年立項,是全國第一間申報建設的高球會,當時從政府手中無償取得面積為1.33平方公里的「體育用地」,1985年11月開始營業,其土地使用年限30年,到期日為2015年2月17日。

土地禁商業用途 90年代建別墅供金卡客

球會土地原屬行政撥地性質,原本不得作商業用途,不過,該球會1995至1997年間興建了70幢別墅,金卡用戶可獲別墅使用權。《南方都市報》報道,有住戶曾在1997年花了800萬港元購買金卡會籍,當年折合人民幣逾千萬元,當中70%是「入會費」,30%是「保證金」,入會協議並稱會籍可繼承、轉讓,但別墅不可作商業用途。曾有別墅住戶申請房產證被拒。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以下簡稱規土委)福田管理局此前曾表示,球會土地並非住宅用途,地上建築物均不得買賣。本次宣告停業的練習場,則完全不涉及別墅區。

2015到期2018稱正收 至今續營運

早在2011年深圳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政協委員陳治民與另外15名委員連署提議,政府應在深圳高爾夫俱樂部經營期滿後收回用地。按他的提議,土地收回後可改作深圳版「中央公園」,還可規劃藝術館或公共體育設施,同時可在地底建設隧道,改善周邊交通。陳治民後來連續6年帶頭遞交同樣提案,他表示,在2015年土地到期前,政府部門的回應都輕描淡寫。陳在土地到期後繼續上書,至2018年獲得深圳市規土委回應稱,當年2月已向俱樂部發出土地使用權到期交回通知書,5月與深圳市檢察院、財政委、國資委、法制辦及福田區政府等共同召開到期土地收回協調會,收地工作正有序開展,土地使用權將無償收回,地上建築物、構築物將給予適當補償,該地塊未來會納入香蜜湖片區規劃。

消息當年傳到香港,港媒還曾以此為「榜樣」,建議特區政府仿照深圳,收回粉嶺高球會土地。陳治民稱,對規土委回應有滿意亦有不滿意,滿意在確認了會收地,但不滿沒時間表,亦無下一步實際行動。他認為,解決問題的權力不在規土委,而市政府應下決心收地。

政協促決心收地 分析:用家多政府國企背景

離2018年又過了5年,深圳高爾夫俱樂部在已過期8年的土地繼續運營,而球會所在福田區土地日見緊絀,附近樓價已達每平方米10萬至15萬人民幣。中國綜合開發研究院研究員宋丁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由於複雜的歷史背景、特殊的地理位置及地塊的重要,深圳高爾夫球場使用權擁有者大多具強大政府或國有企業背景,使這塊地的回收面臨難題。

宋丁稱,回收後對該地塊的用途也是挑戰,若只作為城市公園,政府可能難獲經濟收益,但若作為工商業用途,當前市場環境並不樂觀,大規模開發亦不現實。至於球場內的70幢別墅,宋丁認為,這些別墅沒產權,政府可輕易回收,現時政策亦不提倡大拆大建,未必要完全拆除,可視乎產業佈局走向決定,例如作度假屋等用途。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