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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緻茵:論施政報告:關愛隊應否承擔更多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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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行政長官李家超在他第二份《施政報告》中,提及「關愛隊」共18次。字裏行間可見,關愛隊身負重任,除了為人熟悉的探訪、宣傳和派發物資等工作外,他們在長者、照顧者及精神健康的支援上,亦將會擔當「協助識別」與「轉介/協助轉介」的角色。

還記得,一個月前秀茂坪兩名智障兄弟疑因母親入院後乏人照顧而死亡的事件,引起全城關注,當時行政長官已指出關愛隊可發揮力量,支援隱蔽的照顧者個案。根據施政報告,當局將以試點方式,讓關愛隊透過探訪或接觸,協助識別有需要支援的護老者和殘疾人士照顧者,並將個案轉介至相關部門跟進。

地區治理架構出台之時,輿論集中於關愛隊與區議員的工作會否重複;18區關愛隊完成遴選後,下一步需要理順的,則是關愛隊、專業人士與部門的工作關係。此外,社區之所以會出現獨居長者、照顧者支援不足的情况,問題是否源自政策層面?以關愛隊「補漏」,是否最有系統、最有效的解決方法?

市民了解關愛隊的工作嗎?

關愛隊投入服務不久,一般市民對他們仍感到陌生。過去兩個月,惡劣天氣肆虐;橫風橫雨過後,網上傳來一些關愛隊到街上執葉、通渠的照片。其中,深水埗多個小區的關愛隊在善後期間,安排了隊員「舉牌」以展示隊名。有隊員指,此舉是為了方便拍照並作為行動紀錄。有網民對此表示感動,有人卻不受落。

在此之前,民青局長已為關愛隊的工作解畫,指出他們面對的難處:低調工作,就被人說沒有做事;出於「有圖有真相」的原因拍照記錄,就被說成是打卡。局長更坦言,關愛隊願做多一點,但要社會配合。不知道是否因為這個原因,今次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多次提及關愛隊,並讓他們負責更重要的工作。

關愛隊是否適宜擔當識別與轉介的角色?

為應付這些重要的工作,有關愛隊負責人明言要把隊員推向「專業化」,亦指他們的小隊有專業人士和社會人士參與,這些人能夠運用自身知識與網絡,協調各方資源。新一份施政報告亦提到要加強關愛隊隊員的精神健康支援培訓,協助轉介社區中有需要的市民。關愛隊雖有心服務社會,惟他們是否適合擔當「協助識別」與「轉介/協助轉介」需要支援的地區個案,卻存在幾個疑問:

第一是專業判斷與專業操守。識別有需要支援的個案,本身是專業人士(例如社工)的工作。關愛隊要擔當「協助識別」的角色,背後需要接受幾多培訓,過程是否由相關的專業人士帶領?又以對精神健康的支援為例,受精神問題困擾的人士,未必輕易接受別人的幫助。如當事人不願意接受支援,他們的意願與私隱會否得到尊重?

第二是關愛隊與部門的工作關係。關愛隊將會轉介或協助轉介有需要支援的個案,讓部門跟進。部門的資源有限,如何避免大量社區個案流入部門,導致部門花大量時間識別?類似的疑問,在強制舉報虐兒機制的討論中也曾經出現:不少國家在推行強制舉報機制後,部門需跟進的個案大幅上升。這反映了兩點:(1)部門資源需跟得上政策的變化;(2)在識別的過程中,要有專業的判斷與足夠的指引;如因大量個案流入而蓋過了真正需要協助的個案,反而得不償失。

上述情况會否出現,與關愛隊將會接受的培訓,以及他們的責任,有莫大關係。這就帶出了第三個問題:關愛隊的權責。關愛隊由社會團體組成,接受當區民政專員指揮。我們或可把關愛隊理解為官方的義工隊伍,但他們並不屬政府部門。那麼,在避免特定的社會問題(如長者不幸「孤獨死」)發生上,關愛隊需承擔多大責任?

以上文提及的強制舉報虐兒機制為例,立法背後的理念與邏輯算是清晰:在識別虐兒的問題上,專業人士比起一般人有更大責任。然而,當這個理念要轉化為法律,以應用至具體情况時,專業人士要怎樣做才算是完成了責任,就成了疑問。同樣的問題,也會出現在關愛隊身上:在識別有需要支援的人士上,關愛隊怎樣才算是完成了責任?假如慘劇再次在社區發生,責任應屬於部門,還是關愛隊?部分關愛隊雖有專業人士參與,但專業資格並非隊員必備的條件;作為義工,他們的責任到底有多大,恐怕不易釐清。

第四是持續性問題。關愛隊的資助期為兩年,兩年後有機會由不同的團體營運。關愛隊的經驗與社區網絡如何延續下去,以確保支援的個案不受影響?當關愛隊要「換屆」,當區居民是否會給予同樣的信任?筆者並非要否定關愛隊的功能,而是希望指出:倘問題不是從系統上解決,其效果就會缺乏延續性。

「政策」與「措施」有別 資源應用在哪裏?

關愛隊是否解決各種社區支援不足的「政策」?事實上,「政策」(policy)與「措施」(measure)並不相同。「措施」就好像是家居經常用的Duct tape(牛皮膠帶),它的好處在於方便快捷,可在短時間內減低問題造成的影響;但當結構性問題持續擴大,貼再多Duct tape也無濟於事。到了這個時候,我們就需要有系統性的改變,即「政策」。

在未有系統性改變下,措施可緩解問題,惟措施不能代替政策。以照顧者為例,透過關愛隊識別有需要支援的人士、推出一站式網頁、增加宣傳和暫託服務等,對於減輕照顧者的心理負擔,總有多少幫助;惟「照顧者」到底包括哪些人、如何有效針對高危個案、社工人手是否不足、部門的工作流程是否有礙照顧者求助等基本問題,不能沒有一套系統性解決方法,以及清晰的理念。

其次,面對公共財政的隱憂,政府長遠而言應集中資源解決問題,還是應分散資源填補漏洞,總要取捨。我們本預期疫後經濟會復蘇,結果卻不似預期;我們不能抱着同樣心態,認為外圍環境轉好,香港就自然會反彈。香港有可能出現逾千億財赤的消息,緊接着施政報告而來。在減稅刺激樓市股市,又要維持低稅以吸引外來投資,加上賣地成績不理想的情况下,政府能否持續以「措施」應付問題,或以一層又一層的資源「補漏」?資源有限,要運用在哪處才能收到最大的效益,是一個「以結果為目標」的政府必須正視的問題。

作者是公共政策顧問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林緻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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