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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裝置及設備修例明生效 處方設應用程式助辨識手提滅火設備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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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今(10月31日)指,經修訂的《2023年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明日(11月1日)起生效,市民自行在住所設置的認可手提滅火設備,獲豁免履行相關法定責任,即無須保持設備時刻處於有效操作狀態,及每12個月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檢查至少一次。處方期望修例便利市民在家居自行設置滅火筒及滅火氈等,一旦發生火警時可及早滅火,提升整體家居消防安全。

處方提醒,對於按法律規定而裝置在任何處所的手提滅火設備;自行在住宅樓宇公用地方,如公用走廊、大堂、樓梯等設置的手提滅火設備;及並非設計作住用用途的處所內,如工業大廈等,自行設置的手提滅火設備,其擁有人須繼續履行相關法定責任。

另外,處方的流動應用程式由上周五(27日)起,增設名為「手提設備『掃』易認」新功能。市民只需以手機鏡頭掃描手提滅火設備上的標籤資料,應用程式便會從處方認可手提滅火設備清單上進行搜尋,辨識其是否獲認可的型號,方便市民辨別手提滅火設備是否已獲得消防處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