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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緻茵:政治需要公關 但不能只有公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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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平等機會委員會現任主席明年4月任期屆滿,近日政府展開公開招聘,招聘要求加入了「成熟的公關技巧」一項,引來社會討論。政治本來就離不開公關,就算是最經典的政治學著作,已經提到政治關乎影響力、聲望、形象、魅力;到了社交媒體當道的今天,流量、關注度、追蹤人數等,更成為了普羅大眾以至政治人物追求的影響力指標。

本屆政府對公關的重視,似乎是總結自上屆政府的經驗——重大的政治風波之所以會形成,不是政策本身有問題,而是因為解說不好,或宣傳不足。不過,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素來都重視資訊自由;對於政府表現得如何,媒體總會有自己的看法。政府要在資訊自由的環境下做好公關,它的方法就是加大自己在媒體裏的聲音,爭取更多的關注。

這一年來,政府宣傳片時不時在媒體出現,主要項目開始之前,都會有盛大的啟動禮;就算是有些人不看好的「夜繽紛」,也成功拍到了官員被簇擁、市民排隊消費等非常好看的畫面。政治需要公關,本屆政府也投放了相當多資源搞好公關,惟我們也需當心「公關思維」主導施政所帶來的影響。

政治的公關

「公關」本身是一個中性詞,它最終目的在於「形象提升」。政治從來都有大眾面向,故「公關」在政治上有相當多的功能:對政治人物而言,公關就是形象管理,以提高他們在公眾心目中的認知度和可信度;在政策層面上,公關可讓政府的政策觀點準確和清晰地傳遞給公眾,增加政策的支持度。

公關亦可以突顯政府對問題的重視,例如啟德郵輪碼頭在今年8月初的時候,出現「人等車」狀况,隔天就扭轉為「車等人」;政府的網頁同時上載了高層跨部門會議的照片,展示官員已經迅速展開行動,應對交通問題。香港重新對外開放,又以成為亞洲郵輪樞紐為目標,絕不能予外界準備不周的印象;在公關上表現出高度重視,或許是必要的。公關也是一種應對危機的方法——它可降低負面消息對政府形象的影響,有助於政府換取足夠時間解決問題,挽回聲譽。若公關工作能夠成功讓外界不再窮追猛打,政府內部的士氣也能得以維持。

「公關思維」的誤區

政府或政治人物要搞好公關,本來是無可厚非。不過,若「公關思維」主導了施政,就會令人不知不覺步入兩個誤區。

第一個誤區,是處理問題的方法會變得短視。在公關思維下,大部分問題都會被簡化為公關問題,即問題源自公關做得不好,而不是政策出錯,或有人出錯。此外,大部分問題都會被視為短期問題:只要能夠化解當前的危機,令事件盡快平息,往後的都不太重要。

的確,很多人的記憶都十分短暫,一些震撼全社會的新聞,過了一個月,可能就沒有人再提。市民健忘的習慣,與公關思維會互相強化,久而久之,施政的重心就會放在短期措施和權宜對策(quick fix),而非長遠政策或長遠的跟進工作。

第二個誤區,是純粹以公眾觀感決定行為。過分重視公關,會令政治人物傾向做高層重視、市民又看得見的事。所謂「perception is reality」(感知即現實),讓人「覺得」自己正在做事,比起真正「做到事」來得重要。與此同時,公關思維也會令人對「批評」表現出相當高的戒心,因為只要承認了錯誤,就很容易令公眾產生負面觀感。更極端的情况是,政治人物為了討好大眾或只顧跟隨大眾口味,而令個人立場甚至是政府政策都變得左搖右擺。

公關不應是政府「最後一塊拼圖」

以上,是「公關思維」可能導致的行為模式。當過分強調公關思維,政策就有可能變得空洞化,令「措施」遠多於「政策」。這並非政治公關最原初的目標,惟做得太多,就會過猶不及。當政治只剩下公關,政府就會失去自我檢討和進步的能力,社會也會失去前進的目標。

至於香港,政府不一定是以這種思維處事,但「戒心高」卻逐漸成了常態,就連部門都因為怕成為焦點,而頻頻為失誤辯解。例如上月暴雨成災,幾天後多區仍然水浸,渠務署卻指落葉、垃圾造成了「局部積水」,強調並非「水浸」;後來政府高層主動糾正了這個說法,可見高層也不認為需要過度辯護。

近日灣仔區議會也有一則相關新聞:早前暴雨令灣仔多處水浸,議員批評花費10億元的跑馬地蓄洪池未能發揮作用,但卻得到渠務署人員「蓄洪池運作正常」的答覆。如果蓄洪池運作正常,那為何灣仔區又會水浸?

所謂的政策解說,重點不應只放在解釋政策為何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而是要透過大眾的反饋調整政策,增加政策的適應性(resilience)。暴雨令多區陷入癱瘓,政府強調「500年一遇」,言下之意是能夠做的都做了。相信市民都明白極端天氣的破壞力難以預測,會願意給予機會,前提是政府爭取了空間之後,問題確實會被跟進。

以績效平衡「公關思維」

本屆政府重視績效,而績效本來就是平衡「公關思維」的一種方法。績效指標的作用,就是為了讓大眾以較為客觀的方法,評價官員和整體施政的表現,而不是單憑「感覺」或「印象」理解政治。從正面的角度而言,績效指標也能夠鼓勵官員做實事,避免他們盲目追求流量和關注度;假如達不到預期的績效,大眾都會看得見。去年施政報告中,有不少績效指標是關於政策落實的情况和服務的提供,一律都不能只以「公關」交貨。

當然,哪些項目應該要被納入績效指標、哪些不需要,應該如何量度政策成效等等,都是由政府決定。例如,「香港夜繽紛」作為近月政府的重頭戲,是不設具體的績效指標。項目可以預計吸引多少港人留港,或刺激到多少消費等,政府認為難以量化。在這種情况下,大眾還是無可避免地要以印象、KOL(網紅)的說法,甚至是影像等判斷活動的成效。政府可以拍出「人山人海」的盛况,但有人也可以拍出兩條街外「水靜鵝飛」的靜局,或引用數字指北上的人遠多於南下,恐怕接着又變成另一輪公關競賽。

正所謂「you get what you measure」,「公關」、「績效」各佔幾多比重,都會影響資源的投入,以及部門的行為。始終,政策質素才是施政核心、成效才是最終目標,公關只是錦上添花。

作者是公共政策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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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緻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