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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球室限制擬放寬 8歲可入准穿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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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向年輕一代推廣桌球活動,政府建議修改《遊樂場所規例》,將進入桌球館最低年齡限制由16歲降至8歲;限制進入時間縮短至晚上11時至翌日早上7時;並允許穿校服者進入。政府擬第四季向立法會提交修訂建議,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立法,明年第一季生效。香港「四眼Cue后」吳安儀指有關限制放寬後,對桌球將來重返大型運動有很大幫助。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霍啟剛認為,此舉有助「搣甩」桌球被視為「不良活動」的負面標籤。

擬「先訂立後審議」 明年首季生效

限制入場縮短至晚11至朝7

據《規例》列明,現時桌球館持牌人除非獲康文署長書面明確准許,否則不得准許未滿16歲者晚上8時至翌晨10時期間進入該處所;亦不准任何身穿校服者在營業時間內任何時間進入。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有關限制是因上世紀六七十年代認為有需要適當保護16歲以下心智未成熟的人。

局方:屢獲獎贏形象 標籤阻發展

局方指出,近年香港桌球運動員包括青少年球手,在國際及本地賽事中屢獲殊榮,令桌球運動形象大大提升,贏得市民包括家長和年輕人廣泛認同及支持,並更多使用康文署及持牌桌球館的桌球設施,享受桌球運動的樂趣,令有關運動持續健康發展。

局方又稱,社會上不少人提出應盡早讓青少年接觸桌球運動,培育新一代桌球運動員,有意見認為現有法例局限青少年參與,標籤桌球運動為不良活動,窒礙其普及和發展,加上相關體育總會及業界亦認為現今少年(8歲或以上)體質,包括身高及手眼協調方面均適宜參與桌球運動。隨着時代進步,政府已優化桌球館發牌制度,又增加對桌球館的巡察,桌球館環境近年已大有改善。

康文署就放寬限制諮詢保安局、教育局、民青局和勞福局,各局均持開放態度,並無特別意見。署方亦在7月25日於兒童事務委員會(由政務司長任主席)轄下的保護兒童事務工作小組會議上作諮詢,委員均支持放寬方案,指青少年不適合逗留至深夜,逗留時間限制在晚上11時前合適;委員會亦支持最低年齡限制降至8歲,主要因過往兩年參加桌球比賽或訓練,須向康文署申請豁免者年齡均為9至15歲。

吳安儀:助重返大型運動

霍啟剛倡增巡查定期檢討

吳安儀昨回覆查詢表示,相信修例後會吸引更多年輕人更早接觸桌球,並可加長學生練習時間,「放學唔使趕住返屋企換衫先去桌球室」。她說,一直認為桌球像籃球、游泳等其他運動一樣,可成為學校的運動會或課外活動。

霍啟剛稱,桌球運動普及化過往受開放時間限制影響,放寬年齡限制有利青少年訓練。對於有聲音擔心青少年在桌球館會接觸到其他成人娛樂活動,霍建議措施放寬初期可增加巡查次數,提醒娛樂場館需限制青少年參與其他成人娛樂活動,並定期檢討措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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