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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聯會倡家有兒童可優先揀樓鼓勵生育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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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份《施政報告》月底出爐,公屋聯會向房屋局提出12項建議,包括「業主樓換樓計劃」擴展至房委會、倡推資助房屋「家有兒童」優先選樓計劃及公布更多「公屋提前上樓計劃」內容等。公屋聯會指,為鼓勵市民組織家庭及生育,在家庭申請人的選樓環節上,可優先為有11歲以下兒童的核心家庭選樓,換言之,即僅排在「家有長者」之後便可選樓。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指,繼早前聯會提議維持「家有長者」三成配額的前提下,新增限定每個新樓盤預留三成配額予「家有長者」申請人後,將再建議房委會推出「家有兒童」優先選樓計劃,定義為有11歲以下兒童的核心家庭,並較僅次於「家有長者」優先選樓。

公屋聯會指,最理想為將「家有兒童」定義為18歲以下兒童,但期望先行一步,又認為11歲屬升中年紀,期望讓升中學童的居住環境更穩定。

倡延長資助房屋按揭貸款保證期至40年

公屋聯會同時建議房屋局,延長資助房屋按揭貸款保證期。因應目前白居二計畫的按揭保證僅為期30年,並妨礙準業主選購居屋單位的類型,故聯會建議延長至保證期至40年。

此外,因應城規會昨就高球場再舉行公聽會,同時規劃署於文件中更改有關建屋的字眼,改為「建議的建屋計劃」。公屋聯會主席文裕明回應指,有信心政府能夠完成未來10年的建屋目標,因現屆政府比較實在,而且社會對土地需求殷切,認為當局於高球場落實建屋的機會,「比過去大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