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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聞

記者以公眾身分申請 發現查閱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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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地區「三會」委員上任時曾同意就「三會會務事宜」公開部分聯絡資料,不過本報記者以公眾身分申請查閱,發現實際查閱無門。記者日前以市民身分致電多區三會秘書處,獲告知以私隱為由不會公開委員個人資料。記者再以市民身分透過電郵向18區民政處申請查閱委員聯絡資料,獲一式一樣回覆稱,如果查詢要求與三會會務無關,民政處將不會公開,並要求確認是否需要將聯絡要求轉達予三會委員,未有交代查閱聯絡的方法。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本報查詢時,未有回應公眾可怎樣查閱三會委員同意公開的聯絡資料。現時民政總署網頁僅載列三會委員名單,沒有聯絡資料。

三會秘書處以私隱為由不公開

民政總署表示,除政府人員外「其他團體或人士」亦可就三會會務查閱委員聯絡資料。區議會改制後,法例列明三會在區選具有法定角色,《區議會條例》列明,地區委員會界別區議員,由該行政區的三會委員選出,《區議會(提名所需的選舉按金及簽署人)規例》亦列明所有候選人需獲地區三會各3至6名委員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