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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文體旅局:桌球室8歲限制「中途站」 日後或再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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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向年輕一代推廣桌球,政府建議修例,將進入桌球館最低年齡限制由16歲降至8歲;限制進入時間縮短至晚上11時至翌日早上7時;並允許穿校服者進入。立法會昨討論相關修例,有議員質疑如當局認為桌球「無問題」,便不應仍設年齡限制,質疑相關背後邏輯。文化體育及旅遊局稱今次修例是作為開放的中途站,不排除日後進一步開放,未來會加強巡查。

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昨討論修訂《遊樂場所規例》。選委界別議員管浩鳴稱,若運動本身如政府所指「無問題」,應是老少咸宜,小孩在其他時段也可入場。他認為政府仍保留年齡限制,背後邏輯意味桌球「仍有問題」。

稱有兒童事務委員不想兒童遲睡

文體旅局常任秘書長黃智祖解釋,設下8歲的年齡限制,是因為諮詢兒童事務委員會時,有委員認為不應鼓勵兒童太遲睡覺,故今次修訂是希望取得平衡,而以往申請放寬入場的人多是9至15歲,預料相關放寬已可涵蓋有需要的人。黃說沒有涉及桌球室的犯罪數字,但相信保安局若認為桌球室是「犯罪溫牀」,在諮詢時已反對建議。

民建聯陳勇稱部分桌球室位處唐樓,附近有麻將館等品流複雜場所,要求政府訂立指引,兒童須有家長或監護人陪同才可入場。旅遊界姚柏良稱社會對桌球室印象是「好多人食煙、講粗口」,建議當局加強巡查。

選委界何敬康稱最近曾到桌球室參觀,發現場地「煙霧瀰漫」,不適合一家大細前往,詢問當局有何對策協助改善桌球室形象。康文署副署長徐曉露稱,不論放寬相關法規與否,現時發牌制度就桌球館經營環境已有相關規管,政府會安排快速巡查,而放寬限制後相信市場會自行調節,經營適合一家大細的桌球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