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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碎屍案︳辯方投訴案件停滯不前 控方指檢驗人體殘肢需時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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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模特兒、譚仔創辦人媳婦蔡天鳳被殺後遭碎屍,其前夫、前家翁和前大伯被控謀殺,前家姑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另兩人涉助鄺港智潛逃,6人今(1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時均毋須答辯,辯方投訴案件一再押後且無意義,控方稱事件涉及「不完整的人軀殘肢」,與其他案件有別,檢驗時間較長。案件押後至12月20日再訊,以待完成檢驗報告。除了涉協助潛逃的兩人,其餘被告繼續還押候訊。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透露多達250件證物需交由政府化驗所接受DNA校對檢驗,當中100件已完成檢驗及撰寫報告,預料餘下150件證物報告亦在短時間內完成。死者前夫一家四口的代表律師蘇子傑表示,押後情况非常之不理想,乃警方調查所致,投訴「一日驗一件」都不可行,如果「用心啲」不會令案件停滯不前。

蘇子傑又批評,案件主管今日前沒主動告知打算押後案件,隨即引用裁判官條例申請訟費。控方認為目前並非合適階段處理訟費。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由於該條例不適用於本案,遂駁回申請。香官又稱,謀殺案需準備文件,除非律政司不提控,「否則押後必然」。散庭前,香官籲控辯雙方「多啲溝通」。

死者前大伯鄺港傑(31歲,司機)、前家翁鄺球(65歲,退休人士)、前夫鄺港智(28歲,無業)被控一項謀殺罪。死者前家姑李瑞香(63歲,退休人士)則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四人沒有保釋申請。

另外,租賃遊艇公司職員林舜(41歲),以及鄺港智的女友人潘巧賢(29歲,無業),各被控一項「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而協助罪犯」罪。兩人則准繼續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