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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7.21林卓廷案 拗上環衝突片呈堂否 控方稱展「大環境」辯方指無關案件 周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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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9年7.21元朗站白衣人襲擊事件,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被指與另外6名男子參與暴動,案件原定昨於區域法院開審,由於控辯雙方未完成商討同意案情,押後至下周一(16日)再續。控方透露擬呈遞兩段案發當晚上環衝突片段,以展示案件「大環境」。辯方一致反對呈堂,質疑與案無關。雙方下周一再處理爭議,各被告續准保釋,豁免到警署報到。

被告林卓廷(45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同被控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另涉初選案的林卓廷原與其他被告分拆受審,控方後來申請再合併獲批。

控方甫開庭表示,已處理九成的同意案情內容,剩餘少許議題尚待確認,希望押後至下周一開審。雙方爭論兩段7月21日上環的片段可否呈堂,控方稱片段涉及「大環境」,敘述案發時段上環狀况。辯方認為片段顯示上環而非案發的元朗站,不見與案有關。

官:需串連與案關聯

法官陳廣池着雙方於下周一開審前處理爭議,強調片段與案的關聯是關鍵,「你唔會講以巴戰爭嗰度係大環境」,只要控方能證明,「你可以話美國議會發生嘅事都有關連㗎,如果你串連到」。

不爭議被告身分 只傳兩三證人

此外,控方透露辯方不爭議被告身分,令需傳召的證人由20多個銳減至兩三個,相信即使押後,亦不會超出原定26天審期。

控方特別補充,控方證人A有匿名令,公眾不能以任何方式披露其身分,該人以特別通道進出法庭,在屏風後作供,呈堂片段亦隱去其面容,惟近日有傳媒發布涉案片段,「唔知點解攞到」,匿名令或對傳媒有影響。陳官認為匿名令「只係盡做」,必然有泄漏,而A只是擔心被揭發身分,而非泄漏身分。

【案件編號:DCCC1106/20、1132/22】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